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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在京閉幕
表決通過物權法、企業(yè)所得稅法等
    2007-03-17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jù)新華社北京3月16日電 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在批準政府工作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及其他重要報告,表決通過物權法、企業(yè)所得稅法和其他法律文件,圓滿完成各項議程后,16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閉幕。
  閉幕會由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執(zhí)行主席吳邦國主持。大會主席團常務主席、執(zhí)行主席王兆國、李鐵映、司馬義·艾買提、何魯麗、丁石孫、成思危、許嘉璐、蔣正華、顧秀蓮、熱地、盛華仁、路甬祥、烏云其木格、韓啟德等在執(zhí)行主席席就座。
  胡錦濤、溫家寶、賈慶林、曾慶紅、吳官正、李長春、羅干等和大會主席團成員在主席臺就座。
  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政府工作報告的決議。
  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200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執(zhí)行情況與200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的決議,決定批準關于200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執(zhí)行情況與200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草案的報告,批準200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計劃;表決通過了關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zhí)行情況與200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的決議,決定批準關于2006年中央和地方預算執(zhí)行情況與2007年中央和地方預算草案的報告,批準2007年中央預算。
  會議表決高票通過了物權法和企業(yè)所得稅法。頓時,全場響起了長時間的熱烈掌聲。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簽署第62號、第63號主席令,公布了這兩部法律。物權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企業(yè)所得稅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香港特別行政區(qū)選舉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和澳門特別行政區(qū)選舉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的辦法。根據(jù)關于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名額和選舉問題的決定,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于2008年1月選出。
  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決議指出,會議充分肯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過去一年的工作,同意報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務,決定批準這個報告。
  會議表決通過了關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關于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的決議,決定批準這兩個報告。
  大會完成各項議程后,吳邦國發(fā)表講話。他說,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期間,代表們肩負全國各族人民的重托,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依法履行職責,認真參加審議,積極提出建議,使會議的成果充分體現(xiàn)了人民的意愿,代表了人民的利益。會議開得很成功,是一次民主、求實、和諧、奮進的大會。
  吳邦國指出,會議通過的物權法、企業(yè)所得稅法,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中的重要法律。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和深入學習這兩部法律,抓緊制定相關配套辦法,為這兩部法律的實施做好充分準備,切實發(fā)揮法律的規(guī)范、引導和保障作用。
  上午10時28分,在軍樂隊高奏國歌后,吳邦國宣布: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閉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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