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土地流轉的前世今生
    2009-03-16    作者:吳毅     來源:長江商報

  農地流轉正在成為一個被熟悉的詞匯,但是要真正理解其意義,必須對我國農村土地制度變遷有一個了解!
  歷史上,我國農地都是可以流動的,那時候不叫流轉,叫買賣。在土地作為主要財富的傳統(tǒng)社會,土地流動意味著對應的財富分化?煞只降子卸啻,不是幾句話能講清楚的問題。有兩種制度在同時影響土地配置的變化,一是土地的交易,一是遺產的諸子均分,在這兩種制度相互作用下,土地集中與分散的趨勢誰更占優(yōu),其實少有人做過準確統(tǒng)計。所以,史上才既有“富者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的形容,又有“千年田八百主”和“富不過三代”的說法!
  但是,若將皇室及官僚豪強利用權勢占地的因素考慮進來,肯定會加大分化的印象。明清以后,這種印象又隨人口猛增,人地矛盾加劇而更加強烈。20世紀初階級理論傳入,更是將其上升為一種解釋社會矛盾的理論。而且,傳統(tǒng)租佃經濟的盛行雖說與人多地少、土地稀缺有關,卻總易讓人感覺病態(tài)和倫理缺失,于是,土地革命也成了中國革命中一項最為重要的內容!
  新中國成立之初的土地改革是改變傳統(tǒng)中國農地配置的一個歷史轉折。經過土改,新中國實現(xiàn)了亙古未有的地權平等。然而,在實現(xiàn)平等的同時,卻又帶來新的問題,平均主義分地原則讓本就因人口增加而加劇的土地細碎和零散化現(xiàn)象進一步突出?v觀歷史,秦漢以前一般農戶有“五口百畝之家”的說法,暫且不論古今畝制變化,那時一般農戶占地之寬松,由此可以想見。到了清末,情況已大為惡劣,人多地少,人均占地可能就只有兩畝多了。土改又使土地進一步細碎化,農戶占地規(guī)模之小,在世界上實不多見,從而極大地妨礙了規(guī);洜I。且小農不像地主,余糧不多,為防災害,他們惜糧不售,結果,土改完成的1952年本是一個豐收年,可大小城市卻普遍感到缺糧。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才出臺了糧食的統(tǒng)購統(tǒng)銷政策,對農業(yè)的社會主義改造也隨之提速!
  大集體的失敗以及其后的土地家庭承包,一方面調動了農民的生產積極性,另一方面又將土地細碎化問題再一次暴露出來。且此時農村人口遠超1950年代,農民家庭生死嫁娶也需要調整土地,所有這些都使矛盾進一步加劇。如果任由這種情況繼續(xù),總有一天,我國農地將因為這種無限細碎化的趨勢而從根本上喪失正常的生產功能。農地無法發(fā)揮生產功能,承載在它上面的其他功能(如為一些專家反復強調的保障功能)又從何體現(xiàn)?理解了這一點,就不難理解中央自1980年代中期起即強調土地流轉,以逐漸重建農地的適度規(guī)模經營;也只有在同樣的背景下,才能理解“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政策!
  不過,任何政策的實施都必須考慮社會環(huán)境。時下,對農地流轉影響最大的因素有兩個:一是超大規(guī)模的農村人口,不減少農村人口,規(guī);洜I是紙上談兵。因此,通過農地流轉實現(xiàn)適度規(guī)模經營的速度,要取決于城市深度吸納農業(yè)剩余人口的速度。也就是說,進城務工者不僅要有工作,還必須逐步考慮解決住房和最低社會保障,否則,候鳥般地徘徊于城鄉(xiāng)之間,農民不會放棄土地。第二,集體化又衍生出一系列新的制度和觀念慣性,如按人頭分地,這也會影響農民對國家“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政策的評價和執(zhí)行,引發(fā)他們對土地流轉的擔憂。 
  可見,農地長久承包加規(guī)范化流轉的政策雖已制定,但執(zhí)行起來卻相當復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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