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頁 >> 人物 >> 金融人物 >> 人物3
唐雙寧:對金融衍生品實行五級分類監(jiān)管
2009-06-24   作者:記者:張莫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報訊 中國光大(集團)總公司董事長唐雙寧23日在第七屆中國并購年會發(fā)言時指出,應按照金融衍生遠離基礎產品(真實交易)的程度,對其進行五級分類監(jiān)管。
    這五類分別為:第一類是利率掉期、外匯掉期等有真實交易背景的衍生品。第二類是期權、期貨等具套期保值和投機功能的基本衍生品。第三類是信用違約掉期、結構性產品等多種市場因子模型化后的高級衍生品。第四類是擔保債務憑證(CDO)等資產證券化產品和有對沖性質的基金缺乏真實交易背景、為交易而交易的衍生品,特別是合成式、非現(xiàn)金交割的衍生品。這類金融衍生品名義交易金額可以無限大,杠桿效果十分明顯。第五類是杠桿倍數(shù)極高、賭博傾向明顯的高危性衍生品,如這次令中信泰富損失慘重的累計期權合約。其風險超出現(xiàn)階段的監(jiān)管能力,一旦市場逆向變動,不僅會使單個機構陷入困境,而且會波及其他機構,形成系統(tǒng)性風險。
    唐雙寧表示,對于第一類金融衍生品可視為“正!鳖。第二類可視為“關注”類,若在交易所交易,則用保證金制度和交易流程予以規(guī)范;若在場外交易,則需要監(jiān)管部門通過統(tǒng)計報表匯總相關表外科目,并且要求金融機構逐日盯市計算市場風險敞口。第三類可視為“高度關注”類,監(jiān)管部門應要求金融機構能夠對有關的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進行合并管理,并分類報送數(shù)據(jù),對不同目的的交易設置不同的賬戶,賬戶間應設置“防火墻”,定期向監(jiān)管部門提交風險報告。第四類可視為“限制”類,監(jiān)管部門必須采取例外監(jiān)管方式,設置杠桿倍數(shù)的最高限值,并把凈值交割限定在合格投資者范圍之內。第五類可視為“禁止”類,現(xiàn)階段除少量在實驗室進行外,應明確禁止。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志等數(shù)字媒體產品,版權均屬新華社經濟參考報社,未經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發(fā)表使用。
 
相關新聞:
· 唐雙寧:光大銀行IPO擬啟動綠鞋機制 2010-07-23
· 唐雙寧:迪拜事件證明金融危機為"W"型走勢 2009-12-07
· 唐雙寧:明年信貸增量7至8萬億元為宜 2009-11-23
· 唐雙寧:經濟真正走向復蘇需要“五次拉動” 2009-11-18
· 唐雙寧:中型銀行信貸增速明顯高于四大行 2009-08-17
 
頻道精選:
·[財智頻道]天價奇石開價過億元 誰是價格推手?·[財智頻道]存款返現(xiàn)赤裸裸 銀行攬存大戰(zhàn)白熱化
·[思想頻道]田立:兩大投行頂不上一條章魚?·[思想頻道]政策性金融 “配角”一樣出彩
·[讀書頻道]《五常學經濟》·[讀書頻道]投資盡可逆向思維 做人恪守道德底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