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流治療,該不該收費?
    2009-07-08    畢舸    來源:新京報
  之前一律免費的甲流治療政策或將調整,衛(wèi)生部衛(wèi)生應急中心副主任梁萬年7月6日稱,在甲流醫(yī)療費用的管理上,衛(wèi)生部等正在研究不同的辦法,對不同類別的人,要綜合考慮他的醫(yī)療保險情況以及相關人員的情況。(7月7日《新京報》)

  甲流治療政策或將收費,恐怕是基于如下考量:政府財政屬于全體納稅人支出,精打細算是必要標尺,針對不同情況的不同人群采取分類治療政策,就是為了盡可能讓好鋼用在刀刃上。不過,甲流治療政策作為典型的公共政策,還須延伸至另外幾大公平層次。
  首先,是生命至上、確保公眾健康安全不受威脅的基準公平。具體而言,如果甲流收費治療政策敲定,運作前期應以局部試行而非整體實施為第一落點。局部試點不僅可以讓政府有效觀測收費政策與現(xiàn)實接軌的利與弊,還能將各類弊端剛性控制在小范圍內,以免造成嚴重后果。
  其次,是適度向弱者傾斜的社會公平,避免特殊困難群體陷入無錢救治的現(xiàn)實困境。甲流收費治療應將小學生、傷殘人士、精神疾病患者、低保戶等特殊人群排除在外。
  最后,是財政撥款為主導、患者適度支付為輔的道義公平。筆者建議,政府可參照非典時期先例,將甲流防護藥品歸于政府采購系列,通過招標競標、實施政府指導價等宏觀調控,力避“他人的不幸就是藥商的快樂”。這一原則同樣適用于對收治醫(yī)院各項收費標準的監(jiān)管上。同時,即使甲流治療明確收費,也應采取“先治療后收費”的靈活應對,不能聳立高高的收費門檻,人為阻擋患者求醫(yī)之路,造成疾病隱患回流社會。治療期間如患者交費困難,依然以政府墊支為先,治療結束后再具體核實患者情況,確屬困難群體的予以減免,有支付能力的(比如回國留學生、外籍華人或外國游客)通過政策宣講,獲得其理解支持后再予收費。
  甲流收費治療也是公共政策適時調整的一部分,但捍衛(wèi)民眾健康權益,則是政府上下不容動搖的認知共識,把公平擺在第一位理應成為未來的行動指導,如此甲流治療才能成為惠民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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