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時間,房產稅成為重要的媒體話題。而且,與前幾年關于物業(yè)稅的爭論主要來自民間不同,此番關于房產稅的各種消息或觀點,均來自不同部門的官員之口。于是乎,形成了“官員打亂仗,百姓犯迷糊”的局面。 短短半個月,就有這么五個典型觀點。一是國稅總局新聞處處長:稅收立法權在中央,地方政府沒有權力出臺新稅種。二是財政部科學研究所副所長:房產稅實施細則的制定權在省級政府,地方可以通過實施細則將個人第二套或者第三套住房定義為經營性房產來操作保有環(huán)節(jié)的房產稅,只需報財政部備案即可。三是國家發(fā)改委產業(yè)研究所所長助理:房產稅至少三年內不會出臺。四是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所長:開征物業(yè)稅勢在必行,在方案設計上注重漸進。五是全國工商聯(lián)房地產商會會長:年內國家可能出臺房產稅試點。 圍繞一個專業(yè)性頗強的房產稅,觀點如此之多,且相互矛盾,簡直可以媲美娛樂圈內的八卦新聞了。詳觀上述五種言論的制造者,皆是與房產稅政策研究制定有關的部委官員(或前官員)或政府下屬研究機構負責人。當然,媒體在引用他們言論時,也存在改變說法甚至誤傳的可能性,但身為官員,如此頻繁地發(fā)表不同觀點,實在有失嚴謹,致使輿論陷入混亂,對于當前處于敏感時期的調控政策和樓市局勢,實屬添亂。 亂則亂矣,不妨分析和忖測一下“亂言”背后的政策脈絡。從很大程度上可以說,“房產稅事件”的演變,基本上與房地產調控走勢相一致。早在今年4月初,傳言上海擬開征“住房保有稅”,之后又有消息稱建設部批準在京滬深渝四地試征物業(yè)稅。彼時,全國和上海房價正處于3月開始的新一輪上漲初期,中央和上海確有通過房產稅抑制房價的想法。 在近幾年的相關政府文件中,曾屢次提及“研究開征物業(yè)稅”,但財政部在關于2010年的工作部署中,沒有提到物業(yè)稅,卻有“完善房產稅”的內容。為什么會出現這一變化?作為一個重要稅種,物業(yè)稅需要全國人大立法,雖然已在全國十個省市空轉多年,但想要將全部的配套措施準備到位,以及進行立法,短期內還是難以奢望。“遠稅”無法解穩(wěn)房價之“近渴”,于是借身已有的房產稅,將稅基擴至多套住房,增加投資投機者持有環(huán)節(jié)的稅負,成為順理成章之事。 4月中旬,以“國十條”為標志的新一輪房地產政策重磅推出,其中提出“財政部、稅務總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導個人合理住房消費和調節(jié)個人房產收益的稅收政策”。顯而易見,這里指代的正是房產稅或物業(yè)稅。短期而言,是指房產稅,中期來看,是指物業(yè)稅。此二稅,既是稅制改革的一項內容,又是樓市調控的重要手段。 既然房產稅背負調節(jié)樓市溫度、抑制高房價的短期使命,那么,其推出的時間和方式,必然受到市場態(tài)勢的制約。而事實卻是,在嚴厲程度史所罕見的樓市新政影響下,4月下半月以來,全國主要城市房地產市場正快速降溫,一線城市和部分二線城市房屋銷售量已同比下滑五成左右,3月以來的春季樓市反彈宣告夭折。至于房價,雖然統(tǒng)計局口徑的房價依然還在上漲,但在現實市場中,一線城市二手房價已經整體性下調,一手房價尚未回落,但以恒大地產為代表的打折促銷現象正越來越多。 于是,我們發(fā)現,地方政府在落實“國十條”的細則中,其政策嚴厲程度隨著時間的推移、隨著樓市的降溫而次遞下降。比如,四個一線城市中,最先出臺細則的北京,不僅全面落實了“國十條”,還追加了一條“一個家庭只能新購一套商品住宅”的“苛政”;其后出臺的深圳細則中,沒像北京那樣限購,不過仍然落實了三套房限貸等政策;及至近日才出臺的廣州細則,居然連停止三套房貸都已不見蹤影。 順著這一邏輯思考,結果自然明了。四個一線城市中只有上海還未出臺細則,而目前上海房屋日均成交量已創(chuàng)幾年來新低,不太可能開全國之先河追加房產稅,上海細則的嚴厲程度亦鐵定難企及北京。 當前,中國經濟形勢太復雜,中國樓市走向太復雜,中國宏觀經濟政策和房地產政策不得不跟著復雜化。關于房產稅的諸多爭論,只是這種復雜形勢的一個突出反映。連國家部委之間都沒達成一致,地方政府不必猴急,急也沒用,更何況在目前的市場變局下,也急不得。
(作者系房地產專業(yè)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