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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國企高稅負”究竟是怎么回事
2010-08-05   作者:鄧海建  來源:經濟參考報
 

  據《人民日報》報道,日前,國資委首次對外公開發(fā)布了《國務院國資委2009年回顧》,重點向社會披露中央企業(yè)履行社會責任的情況。國資委稱,國有企業(yè)的稅負明顯高于其他類型企業(yè),是私營企業(yè)稅負綜合平均值的五倍多。
  在我們正準備坐下來好好商量商量國企利潤分紅的時候,國資委拋出了這樣的數據:通過研究得出,國企近年來稅負均值為27.3%,是私營企業(yè)稅負綜合平均值的五倍多,是其他企業(yè)中稅負最高的股份公司的稅負平均值的兩倍。這一數字弄得很多人很不好意思:一是罵國企只進不出、不履行社會責任的;二是要求國企“藏富于國”,改進稅利分成模式的。
  前些日,有媒體對A股上市公司的稅負情況進行了統(tǒng)計分析,結果顯示:在A股全部的1700多家上市公司中,992家國企的平均稅負僅為10%,而其余民企的平均稅負則高達24%。數據一出,輿論嘩然。今次國資委鏗鏘開唱,以正視聽,于權威性而言,我們自然更愿意相信后者。但經濟學常識也告訴我們,名義稅負與實際稅負是兩碼事。譬如按照營業(yè)額來算,國企的稅負還不到10%(按照國資委公布的數據,2009年國企營業(yè)收入為12.63萬億元,而實際上繳利稅為1.1475萬億元),再比照近年我國宏觀稅負30%左右的通識,這個“五倍多”的說法似乎不無夸張的意味。當然,我們起碼還記得:在上世紀80年代利改稅之前,國企的所有收益是都得上繳國庫的。
  國企在發(fā)展,這是好事,成績有目共睹,但問題也觸目驚心。即便“國企高稅負”是個不摻水分的事實判斷,那也不是CEO們的個人功勞,它是國家資源和資本的應有增值,謙虛一點說,是不值得載歌載舞的。更重要的是,國企稅負高一點,這是最合情理的經濟愿景:一方面,國企占有利用的是國家和人民的資本與資源,加上財政不斷為其注資、剝離不良資產,為其改制鋪平軟硬件方面的道路,其風險與困難都有政府在兜底,而相較于自由搏擊在兇險市場上的私企,溫室里的國企稅負高一點自當沒有任何怨言;另一方面,比較稅負的絕對值是毫無意義的,尤其是在國企與民企競爭地位、身份、權利不對等的市場語境下,國企的壟斷身份和基于政治權利背景下的“長袖善舞”,已經為其占盡了“天時地利人和”的便利,就拿稅收優(yōu)惠來說,民企有的、國企有,民企沒有的、國企還有,若說壟斷價格是增值稅稅負增高的重要原因,“國企高稅負”也只能證明一點——壟斷程度太深,壟斷利潤過高。
  談國企高稅負,恐怕還不能忽略兩個事實:一者,國資委數據顯示“從2002年到2009年,中央企業(yè)上繳稅金從2915億元增加到11475億元”,然而,這些飛速增長起來的稅收大部分源自生產、流通環(huán)節(jié),而生產流通環(huán)節(jié)的稅收是要計入成本的。換言之,因國企擁有較強的自主定價權,高稅負的大頭還是普通消費者埋了單,這與民眾的生活經驗也十分契合。二者,我們在看到國企“高稅負”的時候,也不能忘記其高薪高福利的背景,“虧損不降薪”、“天價薪酬”等諸般詭異,已引來“國有資產合法流失”的輿論質疑。
  國企是國民經濟的支柱,從資產屬性上看,它也是國家和人民的財富,那么,不僅在稅負上當“鞠躬盡瘁死而后已”,在創(chuàng)新機制、管理模式、結構調整等方面,也當有與其地位相匹配的表現(xiàn)。天見尤憐的“高稅負”,但愿是國企又一次不太幽默的撒嬌,誰叫我們那么那么良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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