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國美事件有必要持續(xù)關注,該事件的解決程序顯示中國民營企業(yè)領頭人在市場規(guī)則下的商業(yè)倫理觀念,以及對市場的掌控能力。 黃光裕事件突顯中國仍處于家族式企業(yè)階段,控股股東與高管之間欠缺和平共處的前提條件,這就是叢林社會的生態(tài),獅王只能有一個。只要公司控制權爭奪戰(zhàn)一天不罷休,公司的惡性內斗就一天不能平息。 政府在國美事件上的做法可圈可點。黃光獄入獄后,其大股東權利沒有被剝奪,國美的正常經營沒有被顛覆。我寧可相信這主要是改革三十年之后,中國所取得的難得的成功。有人認為黃光裕是以十萬員工的失業(yè)威脅政府,這真是認錯了形勢,在中國任何企業(yè)家威脅得了政府嗎?不要說國美,就是近百萬人就業(yè)的富士康也不得不走上遷居之路。死了張屠戶,不吃帶毛豬。 如果在二三十年前,政府完全可以把國美資產劃撥給某家國有大企業(yè),或者委托某家企業(yè)托管。到現在為止,我們還看到某些地方政府在產權不清時強奪民企資產,將民企老總安個罪名入獄的情況。國美的幸運之處不僅是中國市場化有寸進之功,還因為以境外公眾公司的身份,避免了覆亡的命運,微薄市場意識、證券市場與國際化給中國的民企套上了最厚的“鐵布衫”。 黃陳雙方已陷入混戰(zhàn),沒有是非可講,以至于許多市場人士將此視為“狗咬狗,一嘴毛”,業(yè)內人士大多不愿趟混水。 在中國市場能夠把企業(yè)做大做強、屹立不倒的,都是人精,他們既能夠拉實體經濟的大旗當虎皮,還能夠在資本市場游刃有余,通曉國際市場尤其是國內市場規(guī)則的漏洞,不能以常人揣度。 黃光裕與陳曉的爭奪戰(zhàn)撲朔迷離,黃陳之爭有幾個謎題待解。 黃光裕為什么不早提出異議?據披露,國美電器與貝恩資本從2008年底就開始接觸,自2009年6月國美電器引入貝恩資本以來,控制權之爭就在角力。黃氏家族一開始并不反對引入資本,但強調不能喪失控股權。直到5月11日,雙方才徹底攤牌,此后一發(fā)而不可收拾。 陳曉一直是證券市場的套現大戶,為什么一反常態(tài)挺身而出為昔日的仇人貝恩資本的竺稼鼓與呼?難道就是為了投資者考慮?如果捆綁協(xié)議不屬實,貝恩資本數名人員進入董事會為什么如此重要?如果貝恩資本確實是單純的財務投資者,目前的主要工作是平息亂相,而不是由陳曉四處向機構拜票,貝恩資本趕緊債轉股,欲將黃氏家族在國美的地位邊緣化。這只能讓黃光裕折價越折越多。爭奪到現在,雙方各自亮出底牌,甚至出現黃氏家族掌握的門店不注入國美,一度被弱化的永樂品牌重啟的報道。 黃光裕家族已經意識到吝嗇的后果,表示并不是反對高管股權激勵機制,對高管在脅迫下的表態(tài)表示理解,在公開信中討伐陳曉的股權激勵機制是“慷股東之慨”,存在個人野心,實施陰謀,不按業(yè)績考核,盲目給部分管理人員期權,變相收買人心。 最后的橋段是雙方指責對方賣國,大致思路是,黃光裕一方指出“國美電器”將變成“美國電器”,而陳曉的回應翻譯成大白話就是,你早就賣過一次了,本來就不是民族品牌,還有臉指責我?陳曉的說法有待商榷,黃光?毓膳c國外資本控制有天壤之別,這就像蒙牛從注冊地看早成外國牛一樣,國內企業(yè)界人士依然認為是國內企業(yè),如果由摩根斯坦利主導,那就是徹頭徹尾的國外企業(yè)。 司法、證券、民族等各面大旗均已動用,但管理層態(tài)度悠然,因為早已看出這不過是利益之爭的一環(huán),外資還沒有真正威脅到國美的控股權。 從2008年底黃光裕出事,到黃光裕被判刑14年,期間黃氏家族與陳曉、貝恩資本的態(tài)度發(fā)生了180度的大轉變,我們無法得知其中的詳情,但似乎能夠印證,其中有不足為外人道的臺底協(xié)議并未達成。雙方背水一戰(zhàn)是協(xié)議未能達成的必然結果。 相比而言,中國只有極少數企業(yè)出現了真正的職業(yè)經理人團隊,從而擺脫了家族企業(yè)的陰影,比如萬科、李寧等公司,必鳳毛麟角。就筆者目力所及,大部分上市民企屬家族企業(yè),上市套現、關聯(lián)交易、信披違規(guī)等現象層出不窮。 有越來越多的聲音為黃光裕喊冤,顯示中國商界存在強烈的忠誠文化,作為高管就必須忠誠于黃氏家族,否則就是不忠不義。陳曉只有通過成為另一頂級大企業(yè)的主人才能洗刷恥辱,因為此時成者為王敗者寇的文化會取代忠誠文化。 在中國企業(yè)建立現代公司治理結構的路途中存在著無數障礙,央企是行政主導的高管任命體制以及世襲制的用工機制,而民企則是草莽時代的家族主導制。從現狀看,家族主導制會延續(xù)較長的時間,這是歷史的選擇,以最大限度地減少公司的運作成本。所以,讓中國的民企尊重規(guī)則,關鍵是讓中國的企業(yè)主們尊重游戲規(guī)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