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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記者 朱祥/攝 |
違規(guī)審批、入股辦礦、挪用煤炭基金……近兩年,因礦產資源而生的各種腐敗問題逐漸浮出水面!督洕鷧⒖紙蟆酚浾哒{查發(fā)現(xiàn),隨著資源價格的飆升,一些實際掌管資源的小官吏,權力被數(shù)倍、數(shù)十倍地放大,他們利用一些制度缺陷和監(jiān)管缺位,耍權弄權,瘋狂聚斂財富,成為涉煤涉礦領域一個腐敗多發(fā)群體。 一個縣煤炭局長能擁有多少套房子?38套; 一個縣檢察院副檢察長擁有多少輛車?十幾輛; 一個縣公安局副局長喝的茶葉一盒值多少錢?上萬元。 縣處級、鄉(xiāng)科級干部,在許多人眼里是個小官,但個別小官家財少則千萬,多達數(shù)億元“小官大貪”現(xiàn)象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 2008年7月山西省在群眾反映強烈的煤焦領域開展反腐敗專項斗爭以來,共清繳各類違規(guī)違紀資金183億元。處分違紀黨員干部1590人,其中縣處級、鄉(xiāng)科級干部515人,占1/3以上,涉及國土、煤炭管理、煤礦安全、煤炭運銷等眾多部門。
“小局長”的大煤礦
乘著煤炭局長的“東風”,成南嶺煤礦肆無忌憚地非法生產、越界開采,規(guī)模迅猛擴大,由一個幾十萬元投資的窯口子,發(fā)展成總資產5285萬余元、凈資產1700萬元的大煤礦企業(yè)。 官居科級,家財卻達數(shù)億元,原山西蒲縣煤炭局黨總支書記郝鵬俊因被查獲擁有38處房產而名“震”全國。專案組在他家查獲的3.05億元違規(guī)違紀資金中,包括在北京、海南等地購買的房產38處,僅北京35套房合同房價款就高達1.7億元;郝鵬俊本人及其親屬的存款1.27億元。 這些驚人的“財富”主要來自郝鵬俊的大煤礦。 蒲縣紀委副書記孔憲民說,2000年任蒲縣地礦局局長期間,郝鵬俊以辦理采礦許可證為名,讓其他人出資2萬元非法購買一個叫后溝洼煤礦的采礦許可證,替換成蒲縣成南嶺煤礦。就是從這個時候,郝鵬俊開始違紀。 2005年8月,中紀委等部門聯(lián)合下發(fā)文件,要求投資入股煤礦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限期撤資。 為掩人耳目,時任蒲縣煤炭局長的郝鵬俊與其堂兄、妻弟簽訂了一份假退股協(xié)議,并依此向蒲縣紀委進行了退股申報登記。而在成南嶺煤礦,他和妻子于香婷仍是“說了算”的決策者和管理者,也擁有絕對的煤礦財產所有權。 “我沒有投資,老板是姐姐兩口子。我是他們雇傭在煤礦當法人代表的,每月給我5000元工資!焙蛮i俊的妻弟于小紅在法庭上說,煤礦的日常管理,包括用哪支采煤工程隊、礦上的原煤銷售到哪里、什么時間拉煤、價格多少都由郝鵬俊夫妻決定。 乘著煤炭局長的“東風”,成南嶺煤礦肆無忌憚地非法生產、越界開采,規(guī)模迅猛擴大,由一個幾十萬元投資的窯口子,發(fā)展成總資產5285萬余元、凈資產1700萬元的大煤礦企業(yè),職工達500多人。2003年至2008年,該公司在與蒲縣遠中洗煤廠等22家企業(yè)業(yè)務往來中,銷售原煤直接收取差價而不進行申報,逃稅1871余萬元,逃稅額最高占到應納稅額的82%。
縱橫“黑白兩道”的“帶頭大哥”
一位要求隱去姓名的鄉(xiāng)鎮(zhèn)書記說,當?shù)氐V山發(fā)生糾紛,礦主極少找法院解決“一是時間拖得太長;二是民營采礦就沒有不違規(guī)違法的,都無法放到桌面上,盛行的只有潛規(guī)則”。 財產過億、轎車十幾輛、信佛、熱衷公益……山西省繁峙縣副檢察長、反貪局局長穆新成被“雙規(guī)”后迅速在網(wǎng)絡躥紅。由于當?shù)卮蠖嗟V點的資金來源、股東身份、礦點的合法性、開采規(guī)模和安全設施的規(guī)范性等都經不起法律推敲,擺不上桌面,于是,縱橫“黑白兩道”的穆新成成了定紛止爭的“帶頭大哥”。 穆新成上世紀八十年代從山西原平農校畢業(yè),先在繁峙縣畜牧局上班,后進入檢察院。1999年任繁峙縣檢察院副檢察長,兼任反貪局長。2008年底,穆新成晉升正科級。因在家中三兄弟中排行第二,人稱“二哥”。 在繁峙縣巖頭、甘泉一帶,鐵礦采選業(yè)就是一個“江湖”。礦權演變、股東轉換、邊界糾紛、對超層越界開采的協(xié)調,實質性操作都在通吃“黑白兩道”的社會大哥主持下解決,只在必要的時候,才將結果拿去有關部門備個案。礦產爭端不愿公開,更不會走“官道”的原因,是股東身份不宜見光。 “穆新成就是繁峙礦山糾紛的民間總調解人”,繁峙一位要求隱去姓名的鄉(xiāng)鎮(zhèn)書記說。當?shù)氐母刹俊⑷罕姺从,穆新成和幾個大的鐵礦老板是好弟兄,經常幫著在礦老板之間調解各種紛爭。由于其特殊職務和擁有的財力及社會關系,他實際上成為繁峙縣礦產事務的“總調解人”。 據(jù)山西省紀委調查,目前已查清穆新成通過非法入股獲利970萬元,非法貸款轉借他人獲利200萬元,敲詐勒索上千萬元。目前,案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
煤礦“坑口”的“保護傘”
用著幾萬元一部的手機,喝著上萬元一斤的茶。這是一位縣公安局副局長的形象嗎?儼然是一位款爺。 近日,因大肆收受索要巨額賄賂,山西靈石縣公安局原副局長史雙生被一審判死緩,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收繳非法所得折合人民幣3000余萬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2003年3月史雙生在任靈石縣公安局刑警隊長期間,幫助靈石縣人徐某取得該縣徐家莊煤礦的經營權。徐某經營徐家莊煤礦期間,史雙生利用職務便利,未經公安機關和相關部門批準,多次為徐家莊煤礦聯(lián)系,違規(guī)購買了大量火工品。史雙生在未實際出資的情況下,以入股分紅的名義,非法收受徐某共計1360萬元。他還未經批準,多次為劉某經營的苗家莊煤礦聯(lián)系,違規(guī)購買了大量火工品。史雙生以入股分紅、借款、買車等名義,非法收受劉某1640余萬元。史雙生還多次去澳門賭博,輸?shù)?800多萬元。 在對史雙生的調查中還牽出了四個“案中案”。靈石縣原副縣長方建輝在任期間,與史雙生、宋文成等人共同收受靈石縣段純鎮(zhèn)鑫源煤化有限公司總經理劉某私開“新坑口”的“干股”,并收受“分紅”135萬元。 靈石縣公安局原黨委副書記、政委朱榮明,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現(xiàn)金26萬元,價值37.5萬元的汽車一輛;朱榮明在任山西太谷縣公安局副局長期間,收受價值106萬元的房產和9.6萬元的租金。 靈石縣公安局原民爆大隊長鄧成平,以為民爆大隊解決經費為由,向14個企業(yè)索要114萬元,將其中90余萬元據(jù)為己有;收受幾十個煤礦企業(yè)賄賂70余萬元。 靈石縣翠峰鎮(zhèn)信用社原主任宋文成,與史雙生、方建輝共同收受靈石縣段純鎮(zhèn)鑫源煤化有限公司總經理劉某私開“新坑口”的“干股”,并收受“分紅”235萬元。 山西省紀委常委、監(jiān)察廳副廳長邢順喜說,從查處的這些案件可以看出,一些基層干部以權謀私表現(xiàn)出不同手法和特點,有的是在國有企業(yè)改制過程中嚴重不負責任,官僚主義失職瀆職;有的是違紀違法入股參與煤礦經營分紅;有的是利用手中資源、證照等的審批權、管理權收受賄賂:有的是利用職權貪污挪用公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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