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樂福同件商品兩個價簽 天天低價貓膩多
2011-04-22   作者:  來源:新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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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2月份,針對多地家樂福、沃爾瑪超市存在的價格欺詐行為,國家發(fā)改委責成地方價格主管部門對涉案的19家超市門店各處以法定最高額度50萬元的罰款,罰款總額950萬元。但是,近日天津市多名消費者反映,剛剛被處罰的家樂福依舊存在“低標價格、高價結賬”的現象,而且很隱蔽。為了核實情況是否屬實,記者對家樂福河北店多次進行了采訪取證,發(fā)現消費者反映的情況確實存在,其中一款袋裝醬油的結算價格連續(xù)多日高出價簽價格50%。而這些“低標高結”的商品,多是家樂福推出的“天天低價”品牌商品。
  家樂福推出“天天低價”商品,按照他們自己的資料顯示,是“家樂福為了幫消費者節(jié)省來之不易的每一分錢,1年365天經常性低價出售給消費者的品牌商品”!斑@種口口聲聲說低價出售、給消費者省錢的產品,卻存在低價招顧客、高價結算的現象。”對此消費者頗為不滿。
  經過數天的采訪調查,記者發(fā)現,家樂福的這種“天天低價”商品價簽存在三種價格陷阱。

  陷阱1
  同件商品兩個價簽
  巨型價簽低巴掌價簽高

  在家樂福超市,很多貨架上部都有用藍白兩色印刷的“天天低價”商品價簽,這種藍色價簽寬度將近一米,上面印著“本店同類低價”以及促銷產品的規(guī)格和價格等內容,巨型的藍色價簽十分醒目,從很遠的地方就能看清。
  這種“天天低價”的價簽在家樂福河北店也不例外,隨處可見。今年4月17日,在該超市糧油貨架區(qū)域,巨型的藍色價簽上寫著“金龍魚深海魚油調和油1.8L 29.90元”,消費者提供的購物小票則顯示,該商品在超市的結算價格是33.60元。為了驗證消費者提供的情況是否屬實,記者以消費者的身份購買了一瓶該產品,結算價格的確是33.60元,比巨型藍色價簽上標的價格貴了一成多。當記者再次返回貨架時,發(fā)現該產品旁5厘米左右的普通價簽上標著的售價是33.60元。也就是說,這瓶調和油有兩個不同的價簽,其中巨大而醒目的藍色價簽是29.90元,而不足巴掌大的普通價簽上則是33.60元。
  據消費者反映,這種“一個商品兩種價格”的情況,在家樂福河北店并非個案。隨后,記者在調料貨架區(qū)域也發(fā)現了同樣的問題,其中一款藍色巨型價簽上標著“天立二級袋裝醬油每袋1元”的字樣,可產品下方不足巴掌大小的價簽上卻標著“每袋1.5元”,更讓人不解的是,就連這普通的小價簽,1元后面的“.50元”部分還被人用紙片遮住,乍一看也成了1元一袋。
  隨后,記者連續(xù)數天在家樂福河北店調查,發(fā)現1.8L金龍魚深海魚油調和油已經缺貨,但促銷的價簽依然沒撤,還是29.90元。而在調料貨架區(qū)“天立二級袋裝醬油每袋1元”的藍色巨型價簽一直掛在醬油貨架上,連續(xù)數日超市售貨員都是按照1.5元每袋的價格收錢。

  陷阱2
  低價商品“偷梁換柱”
  低價商品無貨架商品高

  超市價簽問題還不止這些。記者在調查中發(fā)現,雖然巨型的藍色價簽上打著誘人的低價,但是有時消費者得不到實惠,因為架上的商品根本不是低價品種,消費者如果不仔細分辨,很容易就會掉入商家低價的圈套。在副食區(qū)貨架,朝升400克花生芝麻醬每瓶6.5元的巨型藍色價簽打著“低價”的字樣十分醒目,但記者采訪時,該區(qū)域貨架上并沒有這款產品,取而代之的則是一款400克規(guī)格的朝升混合芝麻醬,配料同樣是花生和芝麻,只是名字上有細小的差別,但是價格卻貴了近一半,該商品在超市的結算價格為9.5元每瓶,消費者如果不仔細閱讀產品標簽,很容易混淆這兩款產品。

  陷阱3
  低價商品無貨忽悠
  天天低價亮貨架找貨難

  “天天低價”中有的商品已經缺貨,但促銷價簽依然不撤,吸引著消費者的目光,在家樂福河北店,并不是只有“1.8L金龍魚深海魚油”這一款“天天低價”產品玩失蹤。米面貨架區(qū),打著巨型藍色標簽的低價大米也玩起了失蹤,5kg包裝的香滿園特選珍珠米每袋價格為29.6元,但一旁準備購買這款低價大米的消費者趙大爺卻怎么也找不到這款產品,無奈地說:“看著價簽以為能省幾塊錢,可是貨架上卻找不到,超市要是沒有或者賣完了,最好及時把這大標簽撤下來,這不是在忽悠消費者嗎!”

  律師說法
  一件商品兩個價格
  屬于價格欺詐行為

  家樂福超市的這些行為是否違法?對此天津四方君匯律師事務所魏煒律師表示,家樂福上述行為涉嫌欺詐消費者!督箖r格欺詐行為的規(guī)定》第六條明確規(guī)定,經營者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一交易場所同時使用兩種標價簽或者價目表,以低價招徠顧客并以高價進行結算屬于價格欺詐行為。上述家樂福超市在同一交易場所,同一商品同時使用兩種標簽,大標簽標低價吸引消費者,而小標簽標高價進行結算,這種行為屬于典型的價格欺詐。此外,家樂福通過低價標簽偷梁換柱利用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有誘騙消費者購買商品之嫌!秲r格法》第十四條中明確規(guī)定,經營者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
  對此,魏煒律師提醒消費者到超市、商場購物要仔細觀察價簽標價和促銷宣傳,結賬后留好小票,留心比較廣告促銷價格、價簽標示價格和結賬價格,發(fā)現虛構原價、低標高結等價格違法行為的,及時撥打12358價格舉報電話,向價格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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