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盜營生的經(jīng)濟學分析
2011-05-12   作者:傅西西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 者:(美)彼得?里森
出版社:萬卷出版公司
  海盜們?yōu)楹螘䲣焐削俭t圖旗幟,他們?yōu)楹螘䴕埲陶勰ツ承┓敚鯓硬潘闶浅晒Φ暮1I,他們又為何要搞出一套“海盜章程”?所有這一切都可以從隱藏于海盜背后的經(jīng)濟學中找到答案。而要找出這些答案,我們只能運用“理性選擇”體系。歷史提供了能引出這些問題的“原材料”,經(jīng)濟學則提供了分析“鏡頭”,為找出答案助一臂之力。
  當我們通過這些鏡頭來觀察海盜時,他們那些表面上看起來極不尋常的行為就變得甚為平常了。海盜們那些古古怪怪的行為,源頭就是他們運作時所處的非常規(guī)經(jīng)濟環(huán)境,而不是他們自身與生俱來的古怪脾性。就如本書其后各個章節(jié)所展示的那樣,一艘海盜船,其實更像一家《財富》500強企業(yè),而不是更像威廉·戈爾丁在《蠅王》一書中所描繪的兇惡殘暴的學童幫派。撇開他們的義肢和肩膀上的鸚鵡去看,海盜營生終究是一門生意;雖然這是門作奸犯科的生意,但好歹也是門生意,所以值得從生意的角度去加以審視。
  許多與海盜有關的討論都會用上“海盜”、“西印度海盜”、“雇傭海盜”和“北非海盜”這幾個可以交替使用的詞匯。這么做是有道理的,雖然全部都是海上強盜,但上述各種海上強盜之間還是有區(qū)別的。純粹的海盜:就是徹頭徹尾的亡命之徒,他們會不加區(qū)別地襲擊各路商船,只為攫取屬于自己的收益。
  南卡羅來納州司法部長理查德·艾林曾如此描述他們:“海盜們以全人類、以他們自己所屬的物種乃至他們的同伴為捕獵目標,不憑國籍或宗教信仰加以區(qū)別對待。”18世紀時的海盜大多就是此類貨色。
  相反,“雇傭海盜”則是聽命于國家的海上匪徒。在戰(zhàn)爭時期,各國政府會付給他們傭金,指使他們襲擊敵國的商船。因此“雇傭海盜”根本不算是海盜,他們背后有政府的支持。本書的討論基本將“雇傭海盜”和“北非海盜”排除在外了,因為他們不是典型的亡命之徒。
  “西印度海盜”則是指17世紀早期住在伊斯帕尼奧拉島(今天的海地島)的法國獵手,盡管他們大多數(shù)時候以打獵為生,但也出海劫掠。1630年時,這些“西印度海盜”移居到了托爾圖加島,那是伊斯帕尼奧拉島附近一個形似海龜?shù)男『u;很快,來自英國和荷蘭的烏合之眾也被吸引來了。西班牙正式擁有這兩個島并且不大樂意看到這些暴徒棲居于上。為了趕走他們,西班牙政府將他們賴以為生的野生動物趕盡殺絕。然而,這幫亡命之徒不但沒有就此離去,他們還開始玩起了另一種捕獵游戲——目標:西班牙船只。
  1655年,英格蘭從西班牙手中搶走了牙買加,并且鼓勵“西印度海盜”們前往定居以防西班牙重新占據(jù)那里。“西印度海盜”們多數(shù)時間都在劫掠西班牙船只,那些來往航行于西班牙和其美洲殖民地之間的船只往往滿載著黃金和其他貨物。這類打劫活動多數(shù)都是些徹頭徹尾的海盜行為,但當中也有為數(shù)不少的活動并非如此。自《托爾德西里亞斯條約》于1494年簽訂之后,西班牙就在航海新世界中取得了獨大的壟斷地位;急于打破這種壟斷的英格蘭和法蘭西于是雇傭這些海上流浪者,讓他們以“雇傭海盜”的身份去騷擾西班牙。那時,“西印度海盜活動是一種海盜行為和雇傭海盜行為的離奇組合,兩者往往令人難以區(qū)分”。然而,由于“西印度海盜行動時的目標和手段顯然都具有海盜性質”,因此我在本書中將西印度海盜視作海盜,或者至少將其視作最早的海盜,都是符合標準的。
  盡管西印度海盜并非純粹的海盜,但他們在18世紀早期先于真正的海盜出現(xiàn)了,并且影響了真正海盜的組織結構。有鑒于此,在我的論述里的幾個關鍵點中用上他們是非常重要的;而我也這樣做了。此外,在1690-1716年間活躍于印度洋上的海盜對我的論述也同樣重要。
  這幫海上流浪者就像一根紐帶,把更像雇傭海盜的西印度海盜和活躍于1716-1726年間的真正海盜連結起來。在17世紀晚期,這些印度洋海盜——他們的同時代人有時也把他們叫做“紅海幫”,定居于馬達加斯加及其周邊島嶼上,他們在那里安營扎寨就是為了劫掠摩爾人那些滿載著金銀財富的船隊。從大部分事情看來,印度洋海盜就是純粹的海盜,這是再明白不過的了。但是,他們當中有些人卻頭頂著“合法”的光環(huán)出海——只是這個光環(huán)被他們的后人徹底拋棄了。
  盡管本書的論述涵蓋了從1670-1730年間的海盜,但其重點關注的是海盜黃金時代的最后階段(也就是1716-1726年間)——那可是一個“黑胡子船長”、巴沙洛繆·羅伯茨和“棉布杰克”在海上神出鬼沒的年代。
  牙買加總督尼古拉·勞斯爵士將這些海上無賴們形容為“來自所有國家的強盜”。抽樣顯示,1715-1725年間活躍于加勒比海的700名海盜中,35%是英國人,25%是美洲人,20%是西印度人,10%是蘇格蘭人,8%是威爾士人,還有2%是瑞典人、荷蘭人、法國人和西班牙人。海盜的總人數(shù)實在很難精確計量,但無論如何,其數(shù)量都是非?捎^的。在1717年,百慕大的總督根據(jù)“保守估計”判斷,有1000名海盜穿梭于海上。到了1718年,另外一位官員認為,海盜人數(shù)高達2000人。而在1720年時,杰里邁亞·杜默向貿易及種植業(yè)委員會報告說有3000名海盜活躍于海上。1721年時,查爾斯·約翰遜船長認為,僅僅是出沒于印度洋上的海盜就多達1500名。根據(jù)這些報告以及海盜史學家們的估計,1716-1722年間的任何一年里,在海盜出沒的水域里活躍著大約1000-2000名海盜,這些水域包括加勒比海、大西洋以及印度洋。這些數(shù)字看來似乎無甚特別,難以給人留下深刻印象;可當你把海盜人口數(shù)量放回當時的歷史環(huán)境中去觀照一番,你就會發(fā)現(xiàn)這些數(shù)字多么令人嘆為觀止了。以當時的皇家海軍為例,在1716-1726年間的任何一年里,他們每年的平均人數(shù)也就只有13000人;于是,“年景”好的時候,海盜人數(shù)甚至超過了海軍人數(shù)的15%。在1680年時,整個北美洲殖民地上的總人口也不到152 000人;事實上,一直到1790年開展第一次全國人口普查時,美國國內也只有24個地方的人口超過了2500人。許多海盜會聚居在他們的陸上基地里,例如伍德·羅杰斯于1718年前往鎮(zhèn)壓的巴哈馬新普羅維登斯島就是海盜們的其中一個落腳點。然而,海盜團體的最重要組成單位,也是最能體現(xiàn)海盜這么一個群落確實曾存于世的,卻是海盜船上的政權架構。與許多人想象中的海盜團伙大不一樣的是,海盜船上的政權架構相當龐大。根據(jù)來自37艘海盜船的數(shù)據(jù),1716-1726年間,平均每一個海盜團伙會有大約80名成員。有好幾個海盜團伙的人數(shù)甚至逼近120人,而人數(shù)介乎150-200人的團伙也不算特別罕見。以船長塞繆爾·貝拉米手下的海盜團伙為例,那就是一個由“200多名來自好幾個國家的精壯漢子”組成的團伙。其他有些團伙的規(guī)模甚至比這一伙還龐大,如“黑胡子船長”手下集結于“安妮女王復仇號”上的海盜就有300多人。與之形成鮮明對照的是,在18世紀早期,那些平均噸位為200噸的商船上,只有13-17名船員。
  此外,有些海盜團伙的人數(shù)實在太多,已無法同時棲身于一條船上。當這種情況出現(xiàn)時,他們就會組建“海盜中隊”。例如,巴沙洛繆·羅伯茨船長就統(tǒng)領著一個由4艘船組成的中隊,隊中有508名海盜。還有,某些時候各個海盜團伙會集結在一起聯(lián)手開展他們的劫掠旅程。史上最令人嘆為觀止的海盜船隊則是由“西印度海盜”打造的。以海盜作家亞歷山大·艾斯克默林的記錄為例,摩根船長就曾統(tǒng)領著一支由37艘船和2000人組成的海盜船隊——就這規(guī)模,足以攻打西班牙在美洲大陸沿岸的各個據(jù)點了。亞歷山大還在其他地方提到,曾有一伙西印度海盜,“其手下可參與打家劫舍的船只至少有20艘”。類似地,威廉·丹皮爾曾記錄過一次海盜出海行動——這次行動共動用了10艘船只和960人。盡管他們的船隊未必都有這樣龐大的規(guī)模,但18世紀時的海盜也會“興高采烈地加入他們那些作惡兄弟會”,以投身于由各個團伙一起聯(lián)手開展的劫掠之旅。
  幾乎所有的海盜都有航海背景。大部分人曾跟隨商船出海,很多人曾是“雇傭海盜”。還有一部分人曾效忠于國王或者女王陛下,是其御下海軍中的一員呢。根據(jù)一份包含了169名18世紀早期海盜信息的資料顯示,這些海盜的平均年齡為28歲,當中最年輕的海盜只有14歲,最年長的則為50歲——以18世紀的航海標準看來,如此“高齡”的海盜可算是老古董了。然而,其他大多數(shù)人都只是二十五六歲的樣子——在這份由歷史學家馬科斯·雷迪克所收集編制的樣本中,57%的人年齡介乎于20-30歲之間。這些數(shù)據(jù)向我們揭示了一個以年輕人為主的海盜圈子,當中有寥寥少數(shù)幾個長者(希望亦是智者)以及幾個乳臭未干的小子。海盜圈子不但年輕人當?shù),而且還是男人的天下。就我們所知,18世紀的海盜中只活躍著4名女性。因此,海盜圈子中充斥著睪酮素,個個都精力旺盛,其情其景大概和大學里的男生社團相去不遠,只不過海盜們會少了幾顆牙,甚至還拖著假腿,他們會拔出手槍決斗來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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