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董事長“一言堂”現象,上市公司董事會引入了獨立董事(下稱獨董)來改善公司治理,但是原本應該認真履行職責的獨董往往因為各種原因缺席董事會會議,更有甚者連續(xù)三次缺席,或無故缺席。
8月30日,魯信創(chuàng)投披露2011年半年報顯示,獨董林書香因公出差沒有參加公司當天的董事會。無獨有偶,同日披露半年報的東方航空也表示獨董吳曉根因另有公務未出席當天的董事會;廈門國貿更是厲害,兩位獨董陳漢文和戴亦一均因公務請假沒有參加當天的董事會……
記者昨日統(tǒng)計了滬深兩市披露的半年報后發(fā)現,獨董缺席董事會并非個案,而是普遍現象。但是因為監(jiān)管部門并沒有針對獨董連續(xù)缺席董事會會議的處罰規(guī)定,因此一些連續(xù)缺席董事會的獨董仍舊能夠心安理得地在上市公司繼續(xù)任職。
千篇一律“因公請假”
上市公司獨董或許是性價比最好的差事,每年只需開幾次會,簽幾個名就能拿到不菲的津貼收入,但是即使這樣還是有獨董缺席董事會,而缺席理由幾乎是千篇一律的“因公出差”或“因事請假”。
記者查閱了魯信創(chuàng)投今年以來的所有董事會公告發(fā)現,這并非林書香第一次缺席,在4月28日魯信創(chuàng)投第七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上,林書香就缺席了,但是他當時委托另外一位獨董林樂清出席并行使表決權。
資料顯示,林書香出生于1941年11月,曾先后任山東省農業(yè)廳副廳長、山東省計委主任、山東省人民政府副省長、山東省政協(xié)副主席等職,F已退休。對于一位退休的官員來說,魯信創(chuàng)投用“因公出差”的理由來解釋林書香缺席董事會似乎顯得有點牽強。
不過,魯信創(chuàng)投的獨董出勤率在業(yè)內算是很不錯的,在過去的2010年,僅有公布半年報的那次董事會上,獨董林樂清因出差沒有參會,其余時間所有獨董都參加了魯信創(chuàng)投的董事會。
廈門國貿獨董們似乎沒有那么高的出勤率,今年以來,獨董辜建德連續(xù)兩次缺席董事會,分別是6月27日六屆董事會七次會議和7月1日的六屆董事會八次會議,理由只有一個“因事請假”。
資料顯示,辜建德現任集美大學校長兼黨委副書記,并兼任廈門國航獨董。
“我們公司獨董都是按照公司戰(zhàn)略經營、法律管理和財務會計三個方面來聘請的,也有缺席情況,從來沒有出現過連續(xù)兩次缺席董事會的事情!苯K一家上市公司董秘昨日告訴記者,有的獨董很勤勉,但是有的獨董就有些偷懶,“他說因公出差,你怎么去查他?只要別太過分,我們一般情況都會通融,連續(xù)兩次是絕對不允許的!
連續(xù)缺席董事會
東方航空的公告顯示,吳曉根今年也已經是第二次缺席董事會,其缺席了東方航空今年4月28日召開的2011年第三次例會,不過他委托了獨董邵瑞慶投贊成票代為表決。東方航空今年還有一次董事會上獨董缺席,6月29日董事會第7次會議上,邵瑞慶授權吳曉根投贊成票代為表決,二者相隔兩個月之間的“禮尚往來”顯得頗為默契。
相對于辜建德和吳曉根的缺席,東方航空獨董季衛(wèi)東就更勝一籌。
回顧過去的2010年,東方航空有4次董事會均有獨董缺席,分別是2010年3月19日五屆董事會36次會議季衛(wèi)東缺席、4月19日六屆董事會第2次例會謝榮與季衛(wèi)東缺席、8月27日六屆董事會第3次例會季衛(wèi)東缺席、12月15日六屆董事會第4次會議季衛(wèi)東缺席。
值得注意的是,季衛(wèi)東在去年東方航空五次董事會上,不僅缺席四次,而且后三次董事會屬于連續(xù)缺席。
資料顯示,季衛(wèi)東是上海交通大學凱原法學院院長、講席教授,日本神戶大學名譽教授。
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獨立董事備案及培訓工作指引》明確指出,獨立董事不應有以下不良紀錄,即“曾任職獨立董事期間,連續(xù)兩次未出席董事會會議,或者未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次數占當年董事會會議次數三分之一以上;”如有,“未按要求辭職的,上市公司董事會應在2日內啟動決策程序免去其獨立董事職務!
但是時至今日,季衛(wèi)東并沒有被東方航空辭退,依舊是其獨董。法學家出身的季衛(wèi)東,應當知道連續(xù)缺席董事會的后果。值得注意的是,去年僅參加了一次董事會的季衛(wèi)東從東方航空輕松領取了9.6萬元的獨董年薪。
一位獨立董事昨日告訴記者,目前尚沒有針對獨董連續(xù)缺席董事會的處罰先例,“這方面監(jiān)管的確是空白,只要上市公司不主動辭退獨董,監(jiān)管部門也沒有辦法。但是像季衛(wèi)東這樣連續(xù)缺席3次的,的確有點過分。”
行為的背后是大片監(jiān)管的空白。
更有“無故缺席者”
不過,和魯泰A獨董李質仙比起來,季衛(wèi)東和辜建德就顯得“小巫見大巫”了,畢竟兩人還委托其他獨董代為投票,而李質仙則壓根就是無故缺席。
8月18日,魯泰A發(fā)布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五次會議決議公告稱:獨董李質仙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會議,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理表決。
“一直沒有找到他!濒斕〢董秘秦桂玲告訴記者,在董事會召開之前就一直在聯系李質仙,“但是沒有找到,手機、固定電話都沒有接通。”
根據魯泰A的公告顯示,此次董事會會議主要是審議公司201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人員調整的議案,作為獨董的李質仙原本是應該參與表決的,但他不僅缺席,而且也沒有和魯泰A的董事會聯系過。
記者隨后查閱了魯泰A今年以來的所有董事會公告,發(fā)現李質仙還缺席了魯泰A7月15日召開的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缺席的理由同樣是“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會議,也未委托其他董事代理表決”。
很顯然,秦桂玲既然沒有聯系上李質仙,那么這個“工作原因”缺席就顯得站不住腳。
資料顯示,李質仙是券商獨董的代表,身兼4家上市公司獨董,曾是新財富金牌分析師,現任國泰君安證券研究所董事總經理。
深圳證券交易所獨立董事備案辦法規(guī)定:過往任職獨立董事期間,經常缺席或經常不親自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本所可以對獨立董事候選人的任職資格提出異議。
北京市問天律師事務所主任合伙人張遠忠告訴記者,目前我國《證券法》并沒有規(guī)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不能由券商研究員擔任,但是有規(guī)定不允許他們在職期間發(fā)表對任職上市公司的研究報告,“不過,我個人不贊同券商分析師擔任上市公司獨董,因為獨立性無法保證。何況還連續(xù)缺席董事會,明顯對投資者不負責!
但是,“拿錢”還不用“干活”的獨董依然故我地用贊成票來回報上市公司的“付出”,而這些行為的背后是大片監(jiān)管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