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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05 作者:鴻文 來源:上海證券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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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業(yè)的“捕鼠風暴”顯然在掀起新一輪高潮。上周初,業(yè)內再次傳出消息,曾經的“基金業(yè)大佬”李旭利、鄭拓的調查案件有了進展,部分人士被移送公安機關。但此后,該信息又被否認。不過,業(yè)內人士都一致預期,最新一輪“基金經理老鼠倉”的調查,離出結論的日子越來越近,而這次的結論,或許將給基金業(yè)目前的從業(yè)人員以更大震動和更強烈的警示。
回溯起來,最新一輪的“捕鼠風暴”是迄今為止第四輪基金經理“老鼠倉”的系列調查。此前,唐建、王黎敏為代表的第一批,張野為代表的第二批,以及長城基金三鼠為代表的第三批涉鼠“基金經理”先后被查。囊括起來,從2007年開始,每年都有至少一例基金經理的“老鼠倉”案件被查,足見監(jiān)管部門的持續(xù)督察的決心。 可以發(fā)現,迄今為止三批基金經理的處理的主線是處罰力度的次第加大,從剛開始的“取消基金從業(yè)資格、沒收違法說得、罰款50萬、七年市場禁入”,到第二批地“取消基金從業(yè)資格,沒收其違法所得、罰款400萬、終身市場禁入”,直至第三批的“有期徒刑一年、沒收其違法所得、罰款31萬”。從民事到刑事,老鼠倉風暴的查處力度越來越大。因此,有理由預計,伴隨著刑法對相關案例懲處的涉入增加,類似案例將越來越受到“嚴刑峻法”的監(jiān)控,類似案件也越來越在業(yè)內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 當然,對于“捕鼠風暴”的展開,業(yè)內也不是沒有期望和建言。比如,有的業(yè)內人士認為,捕鼠風暴不應限于基金行業(yè),而應該對“內幕信息”的上下游同時加大力度,比如上市公司、上市公司股東(比如PE基金)、券商研究所等都應該受到監(jiān)管。 比如,眾所周知的是,作為投資信息的提供方——券商研究所往往占據了一部分先知先覺之便。此前也不乏涉事案例或傳聞傳出,而至今未有更多的標志性的處理案例出現,讓人遺憾。 再比如,作為上市公司的股東方,部分PE、乃至私募機構等涉入內幕交易的傳聞也不少,有些操作手法還很露骨,上市公司的業(yè)績走勢也很不正常,甚至個別形成了很強的市場效應和利益鏈條。如此侵害投資者利益的事情,似乎現在查處的依然是少數中的少數。 尤其為人關注的是,對于機構從業(yè)人員(包括基金經理)“老鼠倉”的定義應進一步予以明晰。目前看,籠統的對機構從業(yè)人員及其家人禁止投資股票的要求,和一旦投資股票和其所在公司交易操作形成“交叉重復”即認定為“老鼠倉”的做法,有商榷的余地。如何“堵”和“疏”值得進一步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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