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審計廳25日下午在其官方網站公布了《2010年廣州亞運會和亞殘運會財務收支及場館建設項目審計結果公告》,8個場館建設被審計出存在設計或服務及材料采購未進行招投標或政府采購的問題,部分場館工程被查出違規(guī)轉包分包。 公告稱,3個亞運場館的設計未公開招投標,涉及金額301.65萬元;1個亞運場館的部分材料采購未公開招投標,涉及金額100萬元;4個場館的施工招標代理、施工圖審查等服務未按規(guī)定進行政府采購,涉及金額285.23萬元。 審計指出上述問題后,有關部門進行了查處,并及時完善相關管理制度,防止此類問題的再次發(fā)生。 審計還發(fā)現(xiàn),8個亞運場館在建設過程中,有關施工單位違規(guī)將部分工程轉包分包,涉及金額2.20億元。廣東省建設主管部門已對此進行了查處,對9家違規(guī)轉包分包的企業(yè)依法進行處理。 此外,個別場館建設被查出存在施工質量問題,如:廣州體育學院體育館鋼網架防火涂料厚度不足;廣州飛碟訓練中心場館射手位混凝土地面開裂嚴重;游泳跳水館屋頂漏水等。 公告還指出,亞組委有關部門在招標工作尚未完成情況下,選擇文藝演出晚會承辦商并出借資金123萬元。目前,上述出借資金已收回。 審計還發(fā)現(xiàn)部分贊助物資及收入未及時登記入賬。有關贊助商贊助的部分物資及“票務銷售運營服務系統(tǒng)”價值未及時登記在亞組委財務賬上反映,涉及金額8362.74萬元;亞組委、佛山市亞運會協(xié)調委員會、東莞市體育局等單位管理的部分物資未及時登記入賬,涉及金額204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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