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相當數(shù)量的經營者集中未依法申報
2011-12-09   作者:雷敏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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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8日從商務部獲悉,由于目前仍然存在相當數(shù)量的經營者集中未依法申報現(xiàn)象,已產生不良示范效應。商務部日前召開第57次部務會,審議并原則通過《未依法申報經營者集中調查處理暫行辦法》。
  商務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反壟斷法》和《國務院關于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guī)定》確立了經營者集中事先申報制度。違法實施集中的,應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包括停止實施集中、限期處分股份或資產、接受罰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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