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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4-08 作者:記者 柴野 來源:光明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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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瑞士司法機構宣布通緝3名購買瑞士銀行信息的德國稅務官員,認為他們涉嫌從事經(jīng)濟間諜活動。德國朝野表示極大憤怒,認為瑞士方面的舉動十分荒謬,德國稅務稽查人員只是在進行正常的調查工作,追查德國人是否偷稅漏稅,并要求瑞士取消逮捕令。 2010年2月,德國北威州政府的稅務稽查人員向線人支付250萬歐元購買了非法刻錄的含有瑞士信貸銀行1107名德國客戶名單的光盤。這些客戶涉嫌以轉移財產(chǎn)的方式,偷逃稅款總額高達12億多歐元。今年3月15日,瑞士聯(lián)邦檢察院發(fā)出通緝令,要求德方協(xié)助逮捕這3名從事所謂經(jīng)濟間諜的稅務稽查員。 德國政府曾多次通過線人購買本國偷逃稅者信息。2006年德國聯(lián)邦情報總局曾花費400萬歐元從列支敦士登LGT銀行職員手里購買過德國800名涉嫌偷逃稅款者的信息資料,并據(jù)此查出德前郵政局長偷稅額高達100萬歐元。德政府從補交稅款中收入達兩億歐元。2010年德國下薩克森州花了18.5萬歐元購買了一張包括兩萬多條瑞士銀行信息的光盤,涉及金額達5億歐元。此次北威州政府為追查逃稅支出250萬歐元,收回稅款4億歐元。對于德國政府出資購買銀行職員盜竊的信息,瑞士與德國一直在打“嘴仗”,這次瑞士政府動了真格的,要對當事人繩之以法。 瑞士銀行的保密制度歷史悠久。二戰(zhàn)前夕,德國納粹為了調查猶太人或其他富商的財產(chǎn)情況,頻繁對瑞士銀行進行各種刺探活動。1931年,瑞士銀行業(yè)通過了《保密法》,規(guī)定銀行要對客戶的所有信息保持沉默。根據(jù)該法,儲戶可選擇自己認為妥當安全的方式在瑞士的銀行開戶存款,還可委托代理人辦理,財產(chǎn)的真正擁有者可以做到永不露面。在這種銀行保密體制下,全世界的巨額資產(chǎn)紛紛流向瑞士。 但瑞士銀行的保密體制也為貪官污吏洗錢和恐怖分子設立黑賬戶大開方便之門。如阿根廷前總統(tǒng)梅內姆和伊拉克前總統(tǒng)薩達姆等來路不明的錢都存在瑞士銀行,“9·11”事件中的恐怖分子也在瑞士銀行開設了“黑賬戶”。尤其是各國富人都利用瑞士這個銀行“保護傘”,把個人財富轉移到這里,避開本國的征稅。 曾經(jīng)是瑞士銀行業(yè)最大賣點的“客戶信息保密制度”如今成了眾矢之的。2009年美國政府耗費上億美元進行調查,把瑞士最大的銀行告上法庭。最終迫使瑞士銀行付出7.8億美元換取庭外和解,并提交超過4000名美國客戶的資料。法國、德國也威脅要把瑞士放到經(jīng)合組織制定的“黑名單”里,以此要求瑞士提供更多的銀行信息。在歐美的重壓下,瑞士做出妥協(xié),宣布將接受經(jīng)合組織2005年稅收協(xié)定的第26條規(guī)定,擴大與外國稅務部門的銀行信息交換。這一舉措被歐洲媒體解讀為瑞士固守了75年的銀行保密制度開始失守。 德國和瑞士一直在如何處理逃稅漏稅者問題上齟齬不斷。去年,德國與瑞士簽署了新修訂的雙重征稅協(xié)定,自2013年1月1日起生效。屆時德國人在瑞士銀行的所有資本收益都將繳納26.375%的稅金,瑞方將其轉交給德國政府,有效追溯期為10年。盡管瑞士在改變其“避稅天堂”形象方面做出了較大讓步,但還是保留了最后一張底牌——保密制度。瑞士與歐洲各國簽署的雙重征稅協(xié)定雖然規(guī)定,對所有在瑞士銀行的存款人未來產(chǎn)生的收入代征預扣稅,對秘密持有的賬戶征收新稅或罰款。但是,資金持有人在瑞士的銀行賬戶仍保持在匿名狀態(tài)。 德瑞兩國雙重征稅協(xié)定對解決兩國多年來在稅務問題上的矛盾本應起到緩解作用,一方面富商補繳稅款,同時保持個人的財務隱私,這對國家和個人都有好處;另一方面德國再也不需斥巨資購買銀行數(shù)據(jù)了。但上述協(xié)定尚未生效,兩國因稅務問題的爭執(zhí)大有愈演愈烈之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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