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階梯電價聽證方案出爐
2012-04-29   作者:牛思遠 岳佳綜  來源:南方日報
 

  將于5月16日召開的廣東省居民生活用電試行階梯電價聽證會備受各界關注。昨日(4月28日),廣東省物價局公布了兩套居民階梯電價的試行方案供聽證會討論。
  其中,方案一為全年實行統(tǒng)一電量分檔標準;方案二考慮到夏季空調用電量較大,將電量分檔劃為夏季標準(5月-10月)和非夏季標準(11月-次年4月)。

  方案一:基礎電量每月210度

  方案一為全年實行統(tǒng)一電量分檔,第一檔電量水平為每戶每月用電量0-210度,這部分電量的電價不作調整;第二檔為每戶每月用電量211-430度,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05元;第三檔為每戶每月431度以上,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30元。

  方案二:夏季240度非夏170度

  方案二考慮到夏季空調用電量較大,將階梯電價的電量劃為夏季標準和非夏季標準。夏季標準(5月-10月)第一檔電量水平為每戶每月用電量0-240度,這部分電量的電價不作調整;第二檔為每戶每月241-600度,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05元;第三檔為每戶每月601度以上,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30元。
  非夏季標準(11月-次年4月)第一檔電量水平為每戶每月0-170度,這部分電量的電價不作調整;第二檔為每戶每月171-400度,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05元;第三檔為每戶每月401度以上,這部分電量每度加價0.30元。

  階梯電價限“一戶一表”

  根據方案,居民階梯電價政策的實施范圍為廣東省行政區(qū)域內實行“一戶一表”的城鄉(xiāng)居民用戶。
  此前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的《指導意見》要求,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和執(zhí)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如學校等),暫不執(zhí)行居民階梯電價,電價水平按居民電價平均提價水平調整。經測算,上述第一、第二方案合表用戶的提價水平分別為4.43分和4.71分。

  算個賬:月用電500度需多交32元

  據介紹,實行居民階梯電價后,我省80%“一戶一表”居民用戶的電費支出不受影響。對于每月用電量超過方案第一檔電量標準的居民用戶,電費支出將隨用電量增加而遞增。
  以上述方案一為例,如某居民用戶當月的用電量為350度,其當月的電費支出將要增加7元,計算方法為:(350-210)×0.05=7;如某居民用戶當月的用電量為500度,其當月的電費支出將增加32元,計算方法為:(500-430)×0.3+(430-210)×0.05=32。

  凡標注來源為“經濟參考報”或“經濟參考網”的所有文字、圖片、音視頻稿件,及電子雜志等數(shù)字媒體產品,版權均屬新華社經濟參考報社,未經書面授權,不得以任何形式刊載、播放。
 
相關新聞:
· 各地相繼制定階梯電價征收方案 預計上半年推出 2012-04-08
· 國務院:今年擇機實施居民用電階梯電價 2011-06-04
 
頻道精選:
·[財智]誠信缺失 家樂福超市多種違法手段遭曝光·[財智]歸真堂創(chuàng)業(yè)板上市 “活熊取膽”引各界爭議
·[思想]夏斌:人民幣匯率不能一浮了之·[思想]劉宇:轉型,還須變革戶籍制度
·[讀書]《歷史大變局下的中國戰(zhàn)略定位》·[讀書]秦厲:從迷思到真相
 
關于我們 | 版面設置 | 聯(lián)系我們 | 媒體刊例 | 友情鏈接
經濟參考報社版權所有 本站所有新聞內容未經協(xié)議授權,禁止下載使用
新聞線索提供熱線:010-63074375 63072334 報社地址:北京市宣武門西大街甲101號
Copyright 2000-2010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京ICP證010042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