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摩前高管承認行賄中國官員
2012-05-03   作者:記者 肖素吟  來源:中國經濟網
 

    全球咨詢與會計師事務所德勤公司研究顯示,9成以上的美國在華投資都須防范觸犯《反海外腐敗法》,即美國企業(yè)或美國公民向外國公職人員行賄。在中國浸淫房地產江湖的彼得森(Garth Peterson)未能幸免:6年間在摩根士丹利(簡稱大摩)的大升遷及與多名政府官員之間的糾葛。
  4月26日,彼得森承認主動逃避了大摩內控監(jiān)督,向中國政府官員行賄。彼得森稱,秘密安排為自己和一位中國官員謀取數百萬美元,對外謊稱系大摩收取的經紀費用。通過行賄,彼得森在上海完成了多個重量級房地產項目,包括錦麟天地雅苑、上海世貿大廈等。

  起伏軌跡

  在彼得森的財富曲線中,上海,既是他迄今為止的頂點,也是他金融職業(yè)的終點—4月26日,這位摩根士丹利前董事總經理在美國紐約東區(qū)聯邦地區(qū)法院上承認在中國行賄,并同意支付370萬美元(折合2322萬元人民幣)罰金,且被剝奪金融業(yè)從業(yè)資格。
  “WE OWE THEM A FAVOR(我們欠他們一個人情)”,頗為引人注目的大寫字母強調句。時代周報記者查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起訴書中的郵件記錄時發(fā)現,這幾乎是彼得森向大摩同事們推介項目收購前使用頻率最高的一句話。彼得森如此深諳中國根深蒂固的恩惠文化,與其背景不無關系。這位出生于新加坡的美國人,畢業(yè)于美國芝加哥大學,工商管理碩士,精通中文。在加入大摩之前,他曾在摩根大通工作過,專司中國房地產投資。直到2002年中旬,年僅32歲的彼得森進入大摩房地產基金香港辦事處。至2003年初開始,彼得森更是頻繁往返上海。臨行前,他更是向香港上司感嘆,“中國房地產的大派對要開始了,我們必須去‘搶個座位’”。
  短短一年之間,彼得森就被提拔為大摩房地產基金亞太區(qū)副總裁。因為,就在這一年,已是一腔上海話的彼得森,為大摩敲定了進軍中國房地產的第一單:以入股10%的方式,參與上海市盧灣區(qū)區(qū)屬房地產開發(fā)公司上海永業(yè)集團旗下的錦麟天地酒店公寓項目。
  這是一個開端,但彼得森上達官場顯貴的人脈網絡已初見雛形。
  彼得森善于社交、長于辯論,屢次以大摩高管身份出席“‘投資中國、投資未來’地產金融峰會”、“亞洲人居環(huán)境國際峰會”等活動,甚是風光。縱觀其演講,無論是國際資本規(guī)則,還是國內各大房企現狀,彼得森都可以侃侃而談。若不是金發(fā)藍眼,人們總是容易忽略這個一口流利普通話的地產同行的外籍身份。
  大摩同事在接受路透社采訪時更是將彼得森稱為“人脈交際王”,“與北京和上海的部分高官的子女私交甚篤,與跨國企業(yè)的中國高管關系密切”。
  彼得森友人向路透社透露的一個細節(jié)是,彼得森經常親自到宋慶齡幼兒園接送女兒,而該幼兒園的孩子家長們多是高官子女。先覺官道的彼得森究竟是以何等能量游刃其間?這一切的關鍵先生是吳某,上海永業(yè)集團前董事長。吳原為上海市盧灣區(qū)房地局修建科科長,至1997年牽頭區(qū)屬房地產企業(yè)改制組建永業(yè)集團,并任法定代表人與董事長。
  不過,彼得森與吳某之間的聯盟關系一開始并非那么簡單。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起訴書中強調,“在2002年加入大摩之前,彼得森就與該名中國官員已建立商業(yè)關系和私人友誼”。
  位于盧灣區(qū)淮海中路的上海廣場辦公樓,大摩上海分公司與上海永業(yè)集團僅是一層之隔。除了房地產領域外,彼得森與吳某兩人更是合伙投資美國連鎖快餐。且吳某之女,Linda Wu,自美國畢業(yè)之后,由彼得森引薦入大摩上海分公司。
  吳某,作為國土系統(tǒng)的官員,其在彼得森精心編制的政商聯盟中無疑有著較重的位置。正是得益于吳的引見,以及國土系這一線性的人脈關系,彼得森迅速接近上海眾多的高官。
  2004年6月,大摩房地產基金宣布與上海盛融投資有限公司(簡稱“上海盛融” )聯合投得中國建設銀行拍賣的不良資產中的2個資產包,賬面總值28.5億元。上海盛融則是上海市政府于2003年成立的綜合性投資公司,專注于國有資產的重組改革。在此后頻繁與具有深厚政府背景的企業(yè)合作中,彼得森可以說是功不可沒。
  這顆“大摩之星”以驚人的速度躥起:不過6年間,從香港經理到亞太區(qū)副總裁,從常務董事到董事總經理。然而,隕落亦不過一瞬之間。

  里應外合

  坐落于上海市中心,緊鄰新天地和淮海路商業(yè)圈,在這片寸土寸金之地,錦麟天地增值溢價不菲。這是大摩進軍中國房地產市場的首個項目。
  事實上,錦麟天地早期由新加坡公司投資開發(fā),至1997年亞洲金融危機,由上海永業(yè)斥資925萬美元收購其30%的股權,剩余70%股權由新加坡公司華麗控股私人有限公司擁有。至2003年,在彼得森的大力推動下,錦麟天地幾經騰挪至大摩。當年5月9日,上海永業(yè)將30%股權中的25%以869.5萬美元的轉讓價格出售予永業(yè)國際有限公司(永業(yè)國際)。時隔兩個月,大摩同價購入25%的股權。蹊蹺之處在于,對比1997年30%股權的925萬美元(折合每股30.8萬美元)和2003年25%股權的869.5萬美元(折合每股34.78萬美元),永業(yè)國際買入股權,正趕上亞洲金融危機,房地產市場下行之時,大摩購入時卻是房地產市場上行之際,6年后的轉讓價無疑令人疑竇叢生。
  至2004年10月,就在大摩房地產基金購入錦麟天地的酒店式公寓(Project Cavity)時的協(xié)商階段之初,彼得森卻悄然為利益輸送搭建平臺。同年,彼得森聯合吳某和Canadian Attorney(根據起訴書披露,該事務所位于香港,且是一家保險公司的首席律師顧問)在英屬維京群島注冊了Asiasphere Holding Ltd.(簡稱Asiasphere)。其中,吳某持有Asiasphere47%的股權,彼得森與Canadian Attorney于英屬維京群島注冊的Strong Man Ltd.持有Asiasphere的53%(前者持有Strong Man Ltd.81%股權,后者持有19%),也就是彼得森持有Asiasphere共43%的股權。
  然而,摩根聲稱對此毫不知情,僅將Asiasphere權當是上海永業(yè)的離岸附屬公司。頗為戲劇的是,為了說服大摩將部分權益出售予Asiasphere,彼得森更是導演了一場“苦肉計”。彼得森在郵件中寫道:“在大摩房地產基金向中國官員(吳某,以下稱‘吳’ )收購Project Cavity的時候,為了讓我們明白所面臨的競爭,吳曾向自己信心十足地出示了一份競標者的書面提議,但是他還是不遺余力地在這一交易中提供幫助,我們才得以較低的價格購入!
  2005年11月16日,彼得森在郵件中重復道,“我們欠了他們一個人情……,其實這應該是我們喜聞樂見的一件小事。”在彼得森的“軟磨硬泡”之下,直至2006年3月,大摩向Asiasphere出售大摩房地產基金IV(MSREF IV)12%的股權,轉讓價格為300萬美元。
  需提及的是,在彼得森的安排下,其價格則是以2004年10月購入價等價轉讓。然而,根據美國證券監(jiān)督委員會起訴書,時隔兩年,該筆300萬美元的投資已大幅增值,實際上實現了600萬美元的回報。
  舉手之間,如探囊取物:2006年至2008年間,彼得森和吳某分別為此可分得86萬美元和94萬美元的紅利。
  如出一轍的是,2005年,大摩房地產基金V( MSREF V)涉及的盧灣區(qū)項目Project 138,亦以同樣的方式出售給大摩的上海合作伙伴。
  然而,彼得森與吳某之間的里應外合卻絕非止于此。除了錦麟天地之外,大摩與永業(yè)之間同類交易就已經達到五宗以上。美國證券監(jiān)督委員會強調,彼得森私人與吳某制定了所謂的“3-2-1協(xié)議”:每筆交易中,大摩出售予吳3%的股權,其成本價格等價于2%的股權,其中1%的折扣則是作為“中間人傭金”。其中,Project Beatles,即大摩房地產基金聯合上海永業(yè)從荔灣區(qū)政府購得的大型綜合體項目,正是吳某從中與盧灣區(qū)政府斡旋,且以適當的價格購入。
  2007年2月,大摩與上海永業(yè)成立上海永威置業(yè)有限公司,斥資13億元取得上海市盧灣區(qū)第65街坊徐家匯路258弄地塊。其中法人代表正是彼得森。借助上海永業(yè),大摩從協(xié)調拿地到項目開發(fā),大摩的野心實則由此可見一斑。其中,“中間人傭金”則是以基金管理費方式支付,彼得森以此為吳某和自己支付了180萬美元。不過,吳某,也并非是唯一的中間人。

  東窗事發(fā)

  “自從2003年的首次投資,我們一直是上海最大的國際房地產投資者之一! 2006年4月12日前亞洲主席文禮信宣布摩根士丹利資產服務咨詢(中國)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正式成立。
  誠然,正是在上海房地產市場啟動之初,大摩就已介入進軍中國。就在外資紛紛轉向中國,包括高盛、麥格理銀行、荷蘭國際集團、雷曼兄弟等,大摩早已活躍于上海房地產市場,尤其是商業(yè)地產。彼得森于其中的斡旋,不可否認的是,功不可沒。
  根據美國證券監(jiān)督委員會的起訴書,彼得森的上司曾要求彼得森廢止“3-2-1協(xié)議”。不難看出,大摩對此并非完全不知情。直至2006年上海社保案東窗事發(fā),一場肅貪風暴在接下來的兩年間沿著主要領導身邊的商人網絡蔓延開來:在2007年原上海新黃浦集團董事長吳明烈被“雙規(guī)”后不到兩個月,吳某悄然請辭,值得注意的是,至2008年止,吳某轉而以民營企業(yè)家的身份介入與大摩之間的合作;另一方面,大摩合作伙伴上海盛融重組,人事經歷了一番整改。
  據知情人士透露,在北京調查組赴上海調查陳良宇事件期間,部分官員其實對彼得森與上海官員之間的關系并非沒有起疑,但是苦于證據寥寥而不了了之。
  就在彼得森參與完成雅居樂海南清水灣項目不久,2009年2月,大摩“自爆家門”,向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公開文件指出中國地產部門的一名經理可能違反了美國海外賄賂行為法的證據后,且已經解雇該名經理。
  因簽署協(xié)議,大摩因而免除責任,轉為協(xié)查者,對相關調查提供協(xié)助。值得注意的是,大摩房地產基金亦經歷了一輪動蕩。2008年5月,Robert Naso,大摩房地產前執(zhí)行董事,調任新加坡。彼得森前同事透露,兩人此前合作無間,“如果說彼得森的角色是買者的話,那么羅伯特的角色就是操盤手,后者負責接手前者收購的項目,將其市場化并以更高的價格出售”。
  時隔不久,彼得森的上司Zain Fancy宣布離職,之后其他三名高管相繼離職。大摩全球房地產投資總裁Sonny Kalsi之后宣告離職。
  該案定于7月17日宣判,然而,在彼得森操盤的多達28宗交易中,背后的交易究竟所涉多深,或許亦是容易被忽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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