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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社發(fā)(蔣躍新 繪) |
隨著網上購物的興起,大到家具汽車,小到日用百貨,都可在網上實現買賣,而飛機票、火車票也順理成章地成為了其中的重要部分。近期有消費者反映,攜程網在訂飛機票和火車票過程中存在變相搭售保險的情況,這類形同雞肋的保險費讓他們“感覺不舒服”。
不選“套餐”沒法下單
日前,記者在攜程網看到,海南航空HU7389次航班有特價機票在售,票面價170元/成人(不含稅費),但當選擇訂票后,消費者只有兩種套餐可選:要么選“機票+30元攜程禮品卡”;要么選“機票+30元保險”,否則無法下單。對于保險條款,攜程網特別做出說明稱,根據不同的地區(qū)和出票方式,提供多款航空意外傷害保險產品,包括新華“出行關愛”交通工具意外傷害保險、“e路泰康”航空意外傷害保險、太平洋“隨心太保”意外險保障計劃、人保健康的“攜程飛翔無憂”航空意外傷害保險。保險費30元/份,保額為飛機意外傷害保險100萬元。
不僅飛機票如此,火車票代購也有類似情況。消費者楊女士告訴記者,她嘗試在攜程網購買G198次車票,進入購買頁面后,若同時購買20元/份的交通意外險,攜程網會提示稱,“攜程將優(yōu)先處理您的鐵保通VIP訂單,代購需時以實際代購成功為準,預計為0.5-2個工作小時”。若不選擇該類保險,攜程網會跳轉至“排隊代購”,并提醒“攜程將盡力幫您代購。如一個工作日內代購仍未成功,為避免耽誤您的行程,此訂單會被取消,您可選其他方式購票”。據悉,“排隊代購”訂單并不提供人工退改簽。
監(jiān)管層三令五申“禁強搭”
事實上,售賣飛機票、火車票強制搭售短期意外保險銷售的行為早已備受詬病,類似做法也是監(jiān)管層三令五申堅決制止的對象。
保監(jiān)會今年7月曾向各地保監(jiān)局和保險公司發(fā)出通知,要求全國各地展開一場針對強制搭售保險行為的大檢查,要求各地保險公司要全面清理排查保險銷售中可能存在的侵害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問題,特別是群眾反映突出的飛機票、火車票、汽車票、旅游門票等銷售環(huán)節(jié)強制搭售短期意外保險問題。
不過,盡管監(jiān)管層屢次清查、整治,但風聲一過,形形色色的強制銷售行為仍不時會暴露于眾。
對此,中國消費者協(xié)會曾公開表示,售賣火車票時強制搭售交通意外保險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無論線上、線下,經營者在銷售(含代售或者代購)火車票時強制搭售交通意外保險的行為,都屬于損害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等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并涉嫌不正當競爭。乘火車買保險雖然對被保險人有益,但一定是消費者根據個人實際情況,自覺自愿來購買,而不能是網站強行搭售。
網站搭售保險收益超賣票本身
《經濟參考報》記者就此采訪了攜程網,攜程網回應稱,攜程通過長期的客戶調研和數據分析,針對客人自身不同的需求推出各種產品,各種產品具有很大的豐富度,并充分讓客戶進行自主選擇。除了“惠飛保”特惠產品與“套餐產品”,攜程還有返現與立減,豐富多元。而無保險需求的客人,在機票頻道購票時,也可以點擊“更多艙位”,挑選同航線的其他機票。對于火車票訂購頁面的VIP服務,攜程提供的是旅游產品,而非單純火車票,不能比較,VIP服務還提供如人工退改簽服務、無票人工推薦服務。
對于攜程這類做法是否有侵犯消費者權益的嫌疑?
北京市兩高律師事務所律師梁昆賢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是指消費者在購買商品和接受服務時,有權按照自己的意愿,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断M者權益保護法》第九條規(guī)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梁昆賢認為,攜程網這種搭售保險的規(guī)定,使得消費者需在要么購買其帶有附加消費條件的商品,要么放棄購買之間選擇,實際上是剝奪了消法第九條賦予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其做法不僅涉嫌侵犯消費者自主選擇權,且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二條關于“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的規(guī)定。
“火車票、飛機票價格已經非常透明,網站銷售一張飛機票可能只賺幾塊錢,而火車票無搭售幾乎沒錢賺!币患掖笮捅kU企業(yè)的相關人員告訴記者,旅游網站代賣保險,保險公司支付手續(xù)費是天經地義的,這種手續(xù)費也成為保險公司的主要銷售成本。他舉例說,一份價格20元的綜合交通工具意外險或航意險,保險公司往往只掙1至2元,其中6至7元由網站、代售點渠道收取。因此對于各網站來說,搭售保險的收益甚至超過賣票本身。
短評:俗話說,強扭的瓜不甜。建議攜程把選擇權交還給消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