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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03   作者:記者 蔣旭峰 魏驊/華盛頓報道  來源:經濟參考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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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初次分配做大財富蛋糕 2.二次分配提高個稅促公平 3.三次分配打造機會均等平臺 3.日本利用遺產稅縮差距

  作為老牌市場經濟國家,美國在初次分配過程中推崇效率優(yōu)先,在金融危機、歐債危機影響下,貧富差距一再拉大。
  為重塑收入分配平衡格局,美國認真審視三次分配循環(huán)的運行障礙,通過大幅提高個稅實現財富再分配,并進一步依托征收高額遺產稅等手段營造全民慈善大環(huán)境,有效縮小了收入分配差距,鞏固并壯大了中產階級規(guī)模。

  初次分配 “做大財富蛋糕”注重市場公平

  “基于效率優(yōu)先原則,美國在初次分配過程中唯一關注的是如何確保市場公平,從而幫助企業(yè)做大財富蛋糕,在這一環(huán)節(jié)并不強調社會公平!敝醒胴斀洿髮W中國公共財政與政策研究院院長喬寶云說。
  據他介紹,美國主要依靠兩只“手”來完成初次分配。第一只“手”是嚴厲打擊對公共資源的壟斷。美國政府通過《謝爾曼反托拉斯法》《聯(lián)邦貿易委員會法》和《克萊頓法》,嚴厲打擊對市場和公共資源的壟斷協(xié)議和獨占行為,保障市場環(huán)境公平。“如果沒有對IBM旗下DOS操作系統(tǒng)的反壟斷制裁,就不會有微軟的崛起!眴虒氃普f。
  第二只“手”是鼓勵開放性自由競爭。美國政府一方面通過《美國復興與再投資法案》等加大對經濟刺激投入,為市場注入資金增強流動性;另一方面以高回報刺激創(chuàng)業(yè)者創(chuàng)新,主張能者多勞多得,充分挖掘了新興產業(yè)增量潛力!霸谶^去十年中,美國通過鼓勵在IT技術、物聯(lián)網、新能源、ICE(信息、文化、教育)集群等新興產業(yè)發(fā)展,為其自身創(chuàng)造了數十萬億美元的增量空間。”亞太總裁協(xié)會全球執(zhí)行主席鄭雄偉說。
  “由于效率優(yōu)先指導下的初次分配并未關注社會公平,因而直接導致美國收入差距被過分拉大,”美國政策研究學者、道農研究院研究員李超頎說,上世紀70年代,一味追求效率的美國市場經濟將收入分配拖入兩極化邊緣,到上世紀90年代初,美國總收入的40%以上集中在10%的富人手中,美國最富有的20%人口年均收入約為16.82萬美元,幾乎是收入最低的20%人口的15倍。直至2012年,這一貧富差距達到最大值,美國麥當勞公司首席執(zhí)行官唐·湯普森的收入超過時薪7美元的員工(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年收入的700倍,而金融業(yè)高管的平均收入也達到了藍領工人平均收入的300多倍。
  “貧富差距如此驚人,而美國政府卻仍不出臺對初次分配的限制性規(guī)定,這說明其目的非常明確——以高薪酬、高回報刺激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追求經濟增量,從而在初次分配后做大社會總體財富的蛋糕,為接下來的二次分配提供更大的操作空間,”喬寶云說,事實證明美國政府初次分配的相關做法并未使美國基尼系數大幅增長。

  二次分配 提高個稅促社會公平

  2012年5月美國社交網站臉譜公司上市,成為美國歷史上規(guī)模最大的科技類上市企業(yè)。然而,就在此前,該公司共同創(chuàng)始人愛德華多·薩韋林卻宣布放棄美國國籍,選擇前往沒有資本利得稅、個稅稅率更低的新加坡生活。針對這一“惡意避稅”行為,美國國會重量級參議員舒默警告薩韋林,“如果不補交稅款,再也別想入境美國”。隨后,美國政府敦促相關機構加強審查監(jiān)管,并逐步提高資本利得稅稅率,“股票變現”“更改國籍”等避稅渠道均被堵死。
  據美媒報道,薩韋林擁有臉譜公司約4%的股份。以公司上市當天超過1000億美元的市值計算,他擁有的財產超過40億美元。由于美國高收入者通過買賣股票、債券、房產等投資實現的收益需要繳納20%以上的資本利得稅,如果薩韋林選擇在美國出售其股票,意味著他將至少繳納高達8億美元的稅款。此外,美國對薩韋林等高收入者的工資等收入按最高一檔39.6%的稅率征收個稅,這幾乎是新加坡最高個稅稅率的兩倍。所以,薩韋林選擇在新加坡生活每年還能節(jié)省下巨額個稅稅金。
  就目前趨勢看,隨著初次分配收入差距被大幅拉大,奧巴馬政府尤為注重通過提高最高個稅稅率來彰顯社會公平。民主黨陣營認為,與美國歷史上縱向比較,當前美國針對富豪階層的稅率處在低位,因而主張?zhí)岣哚槍Ω蝗说淖罡叨惵。今年美國的個稅稅率在此前的10%、15%、25%、28%、33%和35%六檔基礎上,再增加最高39.6%一檔為七檔!度A爾街日報》評價說,“最高檔稅率讓剛剛從初次分配中嘗到甜頭的小富翁們又變成了中產階級”。
  李超頎認為,美國大幅提高個稅稅率有效改善了美國聯(lián)邦政府的財政狀況,使得政府能夠將更多的財力投入到社會保障范疇,從宏觀層面看,在縮小貧富差距、保障社會公平等方面發(fā)揮了重要的調節(jié)作用。

  三次分配 打造機會均等平臺

  美國通過征收高額遺產稅、贈與稅等反向鼓勵富裕階層投身捐助等慈善事業(yè),同時積極引導全社會樹立“經營慈善”“攜金死亡可恥“等理念,鼓勵慈善事業(yè)進入教育、就業(yè)等領域。“如今第三次分配已為美國搭建起財富流動的良性平臺,”中國社會科學院教授閆坤說。
  閆坤介紹說,根據2011年修訂的美國新遺產稅法案,個人起征點為500萬美元,夫妻為1000萬美元,稅率為35%。“這在美國遺產稅發(fā)展歷程上屬于比較稅率較低的階段,”她說,1935年美國遺產稅稅率曾高達70%,美國億萬富翁洛克菲勒于1937年去世,他的遺產繼承人僅獲得了其30%的資產。“遺產稅給美國富人帶來了巨大壓力,因此有些富人寧愿回到中產階級水平,將財富悉數捐出直至低于遺產稅起征點,”閆坤說。
  喬寶云說,美國政府還積極利用輿論宣傳手段樹立全民慈善的價值觀,推動財富向第三次分配流動。在過去100年內,美國先后通過慈善排行等形式,樹立了安德魯·卡內基、瑪格麗特·嘉吉、比爾·蓋茨等數百名慈善領袖,同時通過《財富的福音》等書籍傳播“擁抱財富死去可恥”的觀點,引導“經營慈善”理念的建立。目前,美國慈善機構手中掌握著的財富初步估算約占美國GDP的近l0%,全美個人捐贈比率高達70%以上。
  正因如此,過去100年內,富人捐出的善款在美國建立了數以萬計的圖書館及各類教育培訓設施,為許多懷揣夢想的低收入者提供了公平參與競爭的機會,“美國的第三次分配為社會底層人群向中上層流動提供了可能。”東南大學社會學系主任李林艷說。
  相關制度也在推動美國的慈善環(huán)境更為健康。喬寶云說,聯(lián)邦稅法將美國的慈善組織分為兩類:公共慈善機構和私人基金會,憲法、稅法、公司法等聯(lián)邦和各州的法律法規(guī)中均對兩類組織明確規(guī)定稅收減免的條款,確保善款能夠更直接地向社會分配層面流動,推動“財富大循環(huán)”分配機制的真正運轉。

  日本:利用遺產稅縮小貧富差距
    記者 藍建忠/東京報道

  一般認為,遺產稅具有較強的調節(jié)收入分配的功能。日本實行遺產稅制度歷史較長,其基本宗旨是增加稅收和均貧富,具體操作是在征稅減免并舉的同時兼顧各階層利益。日本國內社會各階層對遺產稅存在不同看法,但總體心態(tài)比較平和,較少出現仇富現象,這與其所得稅和遺產稅制度實施得當不無關系。日本征收遺產稅的具體做法雖然存在一些弊端,但有許多值得借鑒之處。

  增稅收均貧富

  日本的遺產稅嚴格意義上應該被稱為繼承稅,根據1950年制定的《繼承稅法》來征收。該法規(guī)定了“繼承稅”和“贈予稅”兩個稅種,贈予稅是作為繼承稅的補充稅種,因為在沒有征收贈予稅的時代,日本人的財產可通過生前贈予轉移而輕易避交遺產稅。
  早在100多年前的日俄戰(zhàn)爭時期,日本政府為了籌集軍費,從1905年4月就開始征收遺產稅以增加稅收收入。
  就現階段的日本而言。征收遺產稅更多是為了補充所得稅的功能,防止財富過于集中,進行社會再分配。記者認識的日本人普遍都認為富人家庭需要多繳稅。由在日華僑創(chuàng)辦的中國通訊社營業(yè)部長姜德春說,日本的遺產稅稅率高于歐洲國家,略低于美國。其目的有二:一是增加稅收,二是均貧富,目前重心已由最初的目的增加稅收轉向均貧富。
  日中創(chuàng)職協(xié)會久永事務所代表澤田篤志介紹說,遺產稅的稅率根據財產多少決定,財產越多稅率越高,也就是“累進稅”。在日本,個人所得稅被認為是為了消除以一年為單位的貧富差距;而遺產稅則被認為是為了消除世代間產生的貧富懸殊。“日本維新會”曾提出“征收100%遺產稅”的口號,以推動富人大量消費而不再儲蓄,一度受到日本社會廣泛關注。

  累進制稅率顧及各階層利益

  日本現行遺產稅的稅率是:1000萬日元(100日元約合6.2元人民幣)以下為10%,3000萬日元以下為15%,5000萬日元以下為20%,依次累積,超過3億日元稅率就達到50%。
  澤田篤志介紹說,從2003年開始,日本實行稅制改革,遺產稅的基礎減免額定為“5000萬日元+法定繼承人數×1000萬日元”。例如繼承人是戶主的妻子和一個孩子共2人,這時計算出的基礎減免金額就是7000萬日元,如果只有7000萬日元的財產被繼承,那么繼承人就無需繳納遺產稅,但是如果繼承的遺產超過7000萬日元,超出部分就要交稅。
  據統(tǒng)計,只有5%的日本人要交遺產稅。為此,日本政府計劃將起征點降為“3000萬日元+法定繼承人數×600萬日元”。屆時,如果是上述家庭的情況,基礎減免金額就減為4200萬日元了。
  根據日本民法,夫妻、子女及父母之間都有相互繼承的權利。而遺產稅征稅對象包括動產、不動產、專利權、債權、現金、存款、有價證券、高爾夫會員權、汽車、書畫、古董等,以及人壽保險、職工死亡時一次性獲得的退休金(相當于慰問金)、繼承開始3年前從繼承人處獲得的贈予等。但作為遺產稅對象的財產要減去債務、葬禮費用等。
  關于納稅方法,基本是以現款支付,也可以將不動產、汽車、貴金屬等交給稅務署抵稅。日本前首相田中角榮曾經擁有巨額財產,他去世后,其女田中真紀子為了支付遺產稅不得不把自己位于東京的部分住宅上交稅務署抵稅。
  不過,在日本,并非所有的財產繼承都必須納稅,部分出于鼓勵慈善事業(yè)的目的,或者出于人道主義考慮可以不納稅或者適當減免稅金。例如,職工死亡時一次性獲得的退休金及人壽保險,繼承人納稅時可扣除“繼承人數×500萬日元”的減免部分。從事宗教、慈善、學術、幼教和其他公益活動的個人等通過繼承和遺贈獲得的財產也可申報免繳遺產稅。
  從事智障兒童教育的“愛愛美術館”事業(yè)部長池內巴里介紹,通過繼承和遺贈獲得的財產,在申報遺產稅之前,如果捐贈給國家、地方政府、以公益為目的的特定法人,或者特定的公益信托基金,也可以不繳納遺產稅。

  同時征繳贈予稅

  對于遺產稅,日本社會看法不一,富裕人群非常反對征收高額遺產稅,認為這增加了家族企業(yè)代代傳承的難度;而普通民眾則認為與自己關系不大,遺產稅稅率再高也沒意見。姜德春說,日本社會流傳一種說法,即“財產三代而竭”,也就是說,祖父輩的財產經兩次繼承后,到孫輩手里所剩無幾了。不過,事實上,日本的家族企業(yè)并未因此消亡,富人的子女往往還會是富人,因為企業(yè)主通常會早早安排其子女繼承其領導崗位,并提前采取措施規(guī)避繼承稅,比如采取偷偷將大量資產變現、移居海外、生前逐年小額贈予等方式。
  而據池內巴里介紹,由于墓地、墓碑、佛壇、佛具等祭祀物品在日本屬于可免繳遺產稅的財物范疇,因此有人甚至通過用黃金鑄金佛等方式來避稅。
  姜德春認為,日本在征收遺產稅的同時開征了贈予稅。因為這樣可防范人們在生前以贈予的方式提前向被繼承人轉移財產,可更好地實現征收遺產稅的目的。
  而澤田篤志則認為,一個國家開征遺產稅也有可能對通過自身努力辛苦致富且對社會和國民經濟做出重大貢獻的富裕人群形成某種不公平。同時,征繳遺產稅的成本也需要提前進行估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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