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仲裁協(xié)會判定美國紐約奢侈品制造商蒂芙尼公司(Tiffany & Co)在一項合同官司中敗訴,應賠償瑞士腕表品牌斯沃琪集團(Swatch Group AG)4.5億美元。蒂芙尼在聲明中表示,它還將付給斯沃琪法律費和仲裁費共計900萬美元。 這兩家公司于2007年聯(lián)手啟動蒂芙尼品牌手表的研發(fā)、生產(chǎn)和全球分銷。盡管此次聯(lián)手被兩家公司稱為歷史性的協(xié)議,但并沒有真正實行,而是于2011年告終。此后,斯沃琪將此事提交荷蘭仲裁,理由是蒂芙尼違反合同,蒂芙尼就此提起反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