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總檢察長辦公室稱,蘋果公司在電子書定價的民事集團訴訟中和解,這可能導致該公司向消費者支付高達4億美元。 紐約州總檢察長埃里克·施耐德曼在新聞發(fā)布會上稱,此次和解證明即便是世界上最大且最具實力的公司也必須和大家一樣按規(guī)則行事。 聯(lián)邦法院此前做出的裁決是:蘋果同五家出版商共謀提高電子書價格的做法違反了反壟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