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海南康芝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康芝藥業(yè)”)公告稱,公司在海南省?谑行阌^(qū)人民法院對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騰訊”)提起訴訟。 康芝藥業(yè)表示,2014年7月26日發(fā)現大量針對公司生產的“瑞芝清”尼美舒利顆粒產品的不實信息,隨后該不實信息被微信等網絡媒體大量轉載轉發(fā),在互聯網上迅速擴散,對“瑞芝清”的商品聲譽造成了嚴重損害。隨后經公安機關調查,上述信息內容不真實;而不實信息的首發(fā)者也于2014年11月3日向原告出具了《道歉書》,并表示愿意積極配合澄清事實,盡量消除不實信息產生的負面影響,還藥品和生產廠家一個清白。 2014年12月17日,康芝藥業(yè)委托律師向騰訊送達了《律師函》和相關證據資料,在充分說明了不實信息相關情況的基礎上,提出騰訊立即向康芝藥業(yè)提供能夠確定涉嫌侵權的部分微信號用戶的姓名(名稱)、聯系方式(含地址、電話等信息)、網絡地址等信息;立即采取刪除、屏蔽、斷開鏈接等必要措施,禁止侵害康芝藥業(yè)合法權益的不實信息或含有不實信息相關內容的信息在微信和微信朋友圈中被傳播、點擊、瀏覽、轉發(fā);采取措施,在侵害原告合法權益的不實信息通過微信和微信朋友圈造成影響的范圍內,消除不實信息給原告及其產品造成的負面影響,恢復原告產品的商品聲譽和原告的商業(yè)信譽。但截至目前,騰訊方面并未對康芝藥業(yè)的合法要求作出明確答復。因此,康芝藥業(yè)對騰訊提起訴訟,請求法院支持其上述請求。 對于康芝藥業(yè)的訴訟請求,騰訊方面回應,截至7日零點,“還沒有收到相關事件的法律訴求”。騰訊同時表示,對于微信朋友圈、公眾平臺出現的不實信息,騰訊設置了投訴處理、謠言辟謠、110舉報三大機制,會通過各方力量共同維護和穩(wěn)定微信公眾平臺生態(tà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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