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井集團原副總裁涉嫌受賄案二次開庭審理
    2008-05-05    記者:程士華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據(jù)新華社合肥5月4日電 古井集團原副總裁劉俊德涉嫌受賄案4日上午在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二次開庭審理,法院沒有當庭宣判。
  檢察機關(guān)指控,山東省一家負責為古井集團設(shè)計生產(chǎn)酒瓶酒蓋的公司為感謝劉俊德的“關(guān)照”,在2003年至2006年中秋及春節(jié)期間,先后送給劉俊德8萬元。
  2004年3月,安徽盛臣集團總經(jīng)理徐華為能及時從古井集團得到資金支持,送給劉俊德美金2萬元和價值2萬多元的瑞士高檔手表一塊。
  此外,2003年12月和2004年1月間,劉俊德先后拆借給深圳萬基集團資金7000萬元。萬基集團董事會研究后為劉俊德在上海購買了一套價值122萬元的住房。2005年6月,劉俊德以其家屬的名字辦理了房產(chǎn)證。
  檢察機關(guān)認為,應(yīng)當以受賄罪追究劉俊德的刑事責任。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沒有當庭宣判。此前,劉俊德涉嫌受賄案在2008年2月已進行了首次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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