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開行原副行長王益受賄一審被判死緩
    2010-04-16    作者:陳菲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15日上午對國家開發(fā)銀行原副行長王益作出一審判決,認定王益犯受賄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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