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TT(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關貿總協(xié)定)是布雷頓森林體系的三大支柱,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國際復興開發(fā)銀行(世界銀行)共同組成了二戰(zhàn)后美國所主導的國際經濟秩序。建立GATT的目的是促進貿易自由化,削減關稅和其他貿易壁壘,并因此強化世界各國、各地區(qū)的經濟聯系,從根本上避免世界大戰(zhàn)和大的國家、地區(qū)沖突的出現。1995年1月1日,WTO(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世界貿易組織)取代了GATT。
GATT體制是由美國發(fā)起并最終主導的。但這套體制在建立之日起,就帶有極大的局限性,主要體現在GATT機構規(guī)模小、自主性有限,很難規(guī)制成員國的貿易政策,也就無力化解貿易爭端。更大的局限性在于,GATT對具體貿易規(guī)則的規(guī)定不夠明確,隨著貿易規(guī)則的日趨技術化、復雜化,以規(guī)范為基礎的政策模式已不可行。正因為此,貿易全球化的突飛猛進一直要等到WTO的出現才得以變?yōu)楝F實。但需要指出的是,也正因為GATT體制帶有的靈活性,因而仍可以在許多區(qū)域性和國家間貿易問題促成談判并達成妥協(xié),還讓關稅等傳統(tǒng)貿易壁壘在國際間得到了極大削減。
新的體制WTO無疑更有力的推動了貿易自由化,但也引發(fā)出貿易爭端和針對貿易自由化、經濟全球化的抗議行動。要紓解貿易爭端,(部分的)平息抗議浪潮,就需要改革這套多邊貿易體制,卻又是幾乎不可能做到的。而與之同時,全球許多國家和地區(qū)都在嘗試區(qū)域一體化,這種現象引發(fā)了學界人士對主權國家及其他經濟體對多邊貿易體制興趣有所下降的猜測。當然,也有人認為,在構建普遍適用的貿易規(guī)則很難成行的前提下,通過諸多的、存在彼此重合的區(qū)域一體化,可以避免將寶貴時間浪費在徒勞無功的談判磋商之上。
無論怎樣,從GATT到WTO,全球多邊貿易體制以一種不太能引起公眾重視,但實際作用卻并不亞于金融、經濟、國家政治和外交體制的方式,深刻的改變了世界,也改變了數十億人的生活乃至命運。以中國為例,1990年代開啟了經濟的更快速發(fā)展,“世界工廠”震驚世界,這其中既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立健全起到的國內體制的推動,也離不開1995年才正式登臺的WTO新體制。全球多邊貿易體制的作用惠及人們,其局限又意味著未來的不確定性,只有對之進行深入研究,才能盡可能的在一定范圍內把握趨勢,做好應對。
北京大學出版社最近引進出版的《貿易體制的演進:GATT與WTO體制中的政治學、法學和經濟學》(以下簡稱《貿易體制的演進》)一書,由斯坦福大學法學院喬治·E.奧斯本榮譽法學教授約翰·H.巴頓、斯坦福大學政治經濟學教授朱迪思·L.戈爾斯坦、斯坦福大學弗里曼-斯波格里國際事務研究中心研究人員蒂莫西·E.喬思林、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院法學教授理查德·R.斯坦伯格合著!顿Q易體制的演進》這本書以政治學、法學和經濟學的不同視角,對GATT/WTO體制的演進發(fā)展過程、特征、面臨的內在矛盾等重要問題作了探討,并就全球多邊貿易體制及這套體制影響下的全球貿易的發(fā)展前景作了判斷。
全書首先敘述了全球多邊貿易體制演進的歷史背景,對貿易體制推動舊有貿易壁壘體系的解體、改造許多國家國內政治議程模式、面臨環(huán)境保護和勞工保護等全新命題挑戰(zhàn)等問題的背景作了說明。
書中第二、三章分別從法學角度探討了市場開放的立法和制度,以及WTO的立法和司法體系。書作者分析指出,建立GATT/WTO體制對于發(fā)起國、主導國美國是意義重大的,這使得美國政府能夠部分解決利益集團施壓從而干擾貿易政策穩(wěn)定性的問題,美國總統(tǒng)由此成功獲得了在貿易政策的決策主導權;對于中小國家而言,理論上也獲得了一種與大國開展平等博弈的權利,盡管這種權利至今仍沒有完整落實,但仍然部分改善了小國、弱國的貿易談判地位,為推動全球范圍內的貿易平衡提供了最起碼的可能性。這套貿易體制的另一大優(yōu)點就在于,將諸多領域的協(xié)定捆綁在一起,讓這些協(xié)定中的問題“牽一發(fā)而動全身”,從而遏制了締約國挑起貿易爭端、貿易戰(zhàn)的可能。
WTO法治化建設本身意味著推動貿易平衡,是對大國在原先的GATT體制下濫用優(yōu)勢地位的一種制度化糾偏,也是滿足貿易自由化的業(yè)務需要(填補法律和貿易爭端仲裁的漏洞)。但也因此出現了“司法造法”帶來的問題。WTO上訴機構不斷通過對條約用語的模糊含義進行解釋的方法進行司法造法,這種解釋澄清了模糊問題,有利于貿易自由化,但未必與當初締約國締結條約時的判斷相一致。也就是說,締約國完全可以認為或故意聲稱WTO上訴機構的解釋違背了條約愿意,而采取對抗或消極執(zhí)行的態(tài)度。由于WTO上訴機構的主導權同樣掌握在美國和一些歐洲國家手里,“司法造法”問題也被視為大國對全球貿易權利的二次搶奪——要解決此問題,就需要進一步清晰的界定WTO上訴機構的運作空間。
書中第四、五章討論了GATT/WTO體制歷史發(fā)展過程中所出現過的新問題、新領域及相關解決辦法(思路)。包括針對貨物的邊境措施、涉及貨物和服務的成員國內規(guī)制措施,第四章著重就紡織品、農業(yè)兩方面的貿易政策作了討論,第五章則對金融、電信、海運等服務貿易領域的談判進展和局限作了介紹,對GATT/WTO體制對成員國衛(wèi)生法規(guī)、農業(yè)法規(guī)、工業(yè)標準、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等國內規(guī)制措施產生的影響也展開了系統(tǒng)分析。從這兩章的詳盡介紹和分析可以看出,多邊貿易體制在建立關稅等傳統(tǒng)貿易壁壘之外的新規(guī)則方面面臨巨大困難,而這些新規(guī)則涉及的領域也因權威和標準的缺失而引發(fā)出眾多爭端,反過來又阻礙著成員國就這些議題形成基本的共識和妥協(xié)。
《貿易體制的演進》這本書的第六章對參與GATT/WTO體制的成員國數量的不斷增多帶來的問題作出了評價,特別指出中國這樣的特殊成員國的加入,很大程度上動搖了過往的談判規(guī)則。書作者也一再強調,GATT體制向WTO體制的轉型,盡管增強了發(fā)展中國家的談判權利,但總體上仍強化了所謂華盛頓共識對成員國國內政策的影響力。正是這樣的不平衡及發(fā)展中國家感受到的不平等,才讓它們更熱衷的啟動區(qū)域一體化實驗。
在全書的第七章,以美國為例,對多邊貿易體制對國家經濟主權,以及基于民主政治而產生各種政治權力的平衡的影響作了分析。美國國內對美國政府繞開國會而主導貿易政策的做法的反對聲浪一直不減,商業(yè)界利益集團也熱衷贊助該國的非政府組織直接參與WTO平臺,傳遞美國企業(yè)、產業(yè)界、投資界的聲音。這種現象引發(fā)了發(fā)展中國家的強烈不滿,這是因為發(fā)展中國家的非政府組織發(fā)展遠遠落后,因而WTO的非政府組織參與管道事實上進一步加強了美國等發(fā)達國家的議事權。
書作者在書的結論部分對WTO體制的前景表達了謹慎的樂觀,并建議指出,要想讓現有存在重重矛盾的多邊貿易體制繼續(xù)下去,首先,WTO組織本身和各成員國都要進一步學會達成互諒與共識,廣交朋友,構建支持聯盟;其次,要避免貿易議程的擴張在許多國家激化利益集團之間的矛盾;第三,考慮到多邊化所面臨的區(qū)域一體化等重大挑戰(zhà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