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和諧社會需要新的減稅計劃
    2007-09-13    作者:石建勛    來源:證券時報

   美國《福布斯》今年發(fā)表的2007“全球稅負痛苦指數(shù)”顯示,中國稅負僅次于法國、比利時,名列世界第三。國家稅務總局官員迅速給予了駁斥,并認為中國的宏觀稅負在國際上仍屬較低水平。一段時間以來,眾多專家學者對此發(fā)表了不少截然相反的看法和建議,現(xiàn)在仍然是各執(zhí)己見。有意思的是在中國,稅負水平高低的判定歷來頗具戲劇性,每當問到企業(yè)或者居民中國的稅負重不重時,回答往往是重或者很重,每當政府部門出面來論證中國的稅負水平時,結論又往往是不重或者偏輕。
  之所以對中國目前稅負水平的爭論差異顯著,究其根本,是各方對于稅負的定義不統(tǒng)一。關于稅負,狹義的定義即稅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廣義的定義即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占GDP的比重。以狹義稅負來衡量,目前中國的宏觀稅負是遠低于國際平均水平的,但從廣義的角度來看,一旦包含了非稅收入、甚至一些尚未納入統(tǒng)計的收費,中國的宏觀稅負自然就較高了,當然,其中隱形的部分會在財稅體制改革中逐步減少、淡化。2006年我國財政收入接近3.2萬億元,如果加上1.3萬億元的預算外收費、土地出讓金5000億元、社保8000億元等預算外收入,廣義的宏觀稅收(包括稅費總負擔)與GDP比重已經達到31%至32%,這種程度的實際稅負與國際平均水平比較已經相當高了。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長期跟蹤研究23個工業(yè)國家和14個發(fā)展中國家的宏觀稅負問題。IMF指出,目前中國的稅負水平與日本持平,與發(fā)展中國家相比已屬偏高,但略低于美國、德國,遠低于瑞典等高福利國家。
  如果非要拿稅負數(shù)字做國際比較,更具有警示性的一組數(shù)字是,2006年我國稅收收入同比增長21.95%,GDP增長不過10.7%,而城鎮(zhèn)居民收入增長10.4%,農民收入增長7.4%,從1994年開始計算,這已是連續(xù)13年稅收增長速度幾乎是GDP增長速度的2倍,城鄉(xiāng)居民收入的增長率基本上年年低于GDP的增長率,農村居民的收入增長率相對更低,大約相當于同期稅收增長率的三分之一。這可以說是中國稅收的一個奇跡,也是世界一大奇觀。再看這段時期美國的情況,美國稅收增長率基本上是持平的,2001年和2002年還出現(xiàn)了負增長,與GDP的差距比例也要小于中國,而居民收入增長率要高于GDP的增長率,除了2001年和2002年遠大于稅收的增長率和2005年遠小于稅收的增長率之外,基本上都是略小于稅收的增長率。
  根據(jù)上述分析并結合國際經驗加以判斷,我國目前的宏觀稅收負擔總體上是偏重的,主要是稅收大幅度地超經濟增長,對這一現(xiàn)象認識,需要從正反兩個層面來分析:一方面,經濟總量增長會帶動稅收增長,增大的政府財力,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國家宏觀調控能力。另一方面,在未考慮財政支出增長效應的情況下,稅收連年超常增長是不利于經濟增長的。一般而言,企業(yè)所得稅的增收會降低企業(yè)盈利水平,削弱了企業(yè)的國際市場競爭力。個人所得稅的增收會降低勞動收益率,抑制勞動供給。增值稅和營業(yè)稅的增收會抑制民間消費,這在我國長期處于消費不旺、儲蓄過剩的情況下不利于解決供大于需的問題。從較長的時期來觀察,我國稅收超高增長和宏觀稅負攀升與宏觀經濟增長具有明顯的負相關性。
  我國稅收收入超GDP 高增速長,既有國民經濟高速增長、產業(yè)結構優(yōu)化升級、企業(yè)經濟效益提高等客觀性原因,更有稅負過高等制度性因素使然。這些年來,在“費改稅”未取得實質進展的情況下,稅制結構不合理(稅率偏高等)和稅收超常增長是導致我國宏觀稅負水平持續(xù)攀升的兩個最重要的原因。如果現(xiàn)行稅制不作大的調整,今后高速增長、高稅負的“雙高”問題對中國經濟的不利影響將日益加深。由于城鎮(zhèn)和農村居民收入增長遠遠落后于財政收入的增長,上世紀90年代末以來消費在中國經濟中的比重一直在下降,目前的消費率不僅遠遠落后于美國,甚至和印度等發(fā)展中國家比較也有相當大的差距。
  國民收入分配的失衡是導致我國經濟發(fā)展存在的非均衡增長矛盾和結構性失衡主要原因:一方面,政府財政收入的快速增長擠壓了居民收入和企業(yè)收入增長的空間,使得居民消費能力和民間投資能力下降;另一方面,政府轉移支付和社會保障支出的滯后,又導致居民消費傾向下降,儲蓄傾向上升。內需的不足迫使政府不斷加大公共投資刺激經濟,也使得我國經濟對外貿的依賴加強,需要更多的貿易順差來帶動經濟的增長,對外貿和政府投資的依賴加強又加劇了經濟結構的失衡和居民收入受抑,這就形成了一個惡性循環(huán),長此下去,不利于和諧社會的構建、不利于經濟持續(xù)快速發(fā)展。
  “十一五”規(guī)劃把擴大內需確定為經濟發(fā)展的戰(zhàn)略方針和基本立足點,要實現(xiàn)和諧社會可持續(xù)發(fā)展的目標,財稅收入增長的速度要適當,這就必須通過稅收政策的改革調整和實行符合中國國情的減稅計劃,努力實現(xiàn)三個同步增長:即財稅收入與GDP同步增長;財稅收入與城鎮(zhèn)和農村居民收入同步增長;財稅收入與企業(yè)的平均利潤同步增長。
  對于國家稅收政策改革和實施減稅計劃,各方面呼吁了多年,但由于政府擔憂稅收政策改革會造成財政收入減少,影響財政安排等原因,減稅政策屢屢遭遇難產,或者落后于整個經濟發(fā)展和物價上漲水平。比如經過多年的討論和論證,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從800提到1600,現(xiàn)在看來已經遠遠不適合了。
  減稅已經成為世界稅制改革的一種趨勢。世界和歷史潮流為我們實施減稅計劃提供了借鑒。進入21世紀,歐美等西方國家紛紛力推減稅計劃,降低稅負,形成了新一輪減稅“世界波”。從中國的歷史實踐來看,凡是經濟比較繁榮的時期,或者說歷史上每一個盛世,大都注重減稅政策,維持較低稅率,在國家雄厚的財力和世界歷史發(fā)展背景下,國家完全有實力“讓利于民”、“藏富于民”,全面啟動稅政改革減稅計劃,在經濟快速發(fā)展,國家逐步富裕的同時,讓全體國民享受到應有的福祉。

(作者為同濟大學經濟與管理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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