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補貼應向消費側發(fā)放
    2008-03-25    作者:林伯強    來源:新京報

  在公眾質疑中石化獲得123億元財政補貼之際,中石油則按照國家關于成品油價格的市場化改革方向和逐步與市場接軌的精神,提出了關于調整成品油價格的請求。隨著國際油價的高位波動和部分地區(qū)燃油緊缺現象的再次出現,能源注定成為這一年從公眾到決策層的注意力焦點。
  對于中石化的一次性財政補貼123億元,以何種方式補出去會得到很不一樣的結果。較為合理的是將補貼轉向消費側。消費側補貼除了可以補貼弱勢群體的能源負擔(如出租行業(yè)、公共交通和一些與農業(yè)相關的電價)來支持社會公平,還可以讓石油價格反映稀缺和環(huán)境成本,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消費側補貼可能有些技術上的困難,但解決的是可持續(xù)發(fā)展問題,應當得到支持。政府可以在改革成品油價格機制的同時,通過消費側直接補貼來減緩通貨膨脹壓力和解決社會負擔的問題。如果政府覺得有必要把成品油價格控制在某一水平,也應該可以通過直接透明的補貼來實現,資源稅和石油國企的贏利都是可靠的來源。
  中國仍有社會負擔和弱勢群體的問題,過渡性的能源消費補貼是合理的,甚至是必需的。即使政府目前認為壓低成品油價格的補貼是必需的,對中石化的財政補貼還是有問題。問題在于補貼方式,即生產側補貼的反消費效率和不公平性。生產側補貼對于終端消費沒有影響,國際油價高漲,國內消費如故,無益于消費效率的提高。國有油企是應當把獲取的利益返還給消費者,但是返還不能違反效率原則。對中石化的生產側補貼還會導致補貼流入非目標消費群體的手中,也就是“富人搭窮人的車”。例如通過控制油價對開車的人補貼,目前中國的開車人不是弱勢群體。但是,財政補貼是全民的錢,包括窮人的錢,把沒有車的老百姓的錢拿來補貼有車的人,這就是不公平。
  對于公眾來說,對調高油價和財政補貼有質疑是因為不理解:即使進口燃油存在虧損,石油國企每年都有巨額利潤,為什么還要提價,還要財政補貼?目前石油國企賺的是國有能源資源的錢,虧損的部分則為政府承擔了社會職能,捆在一起就是政企不分。只要政府愿意,國企可以虧損,石油國企講政治的代價是犧牲效率,最終是全民買單。公眾應當向石油國企要求有效率的優(yōu)質服務,能源消費負擔要求政府解決。
  中石化和中石油是國企,補貼其實是把錢算清楚的問題。國際油價高漲而國內油價不變,左邊暴利稅和紅利出、右邊政策性虧損補貼“紅包”進,都是為了盡量把錢算清楚,其必要性是因為中石化和中石油是企業(yè)。進一步說,中石化和中石油是行政性壟斷企業(yè),如果不把賬算清楚,政府就無法對企業(yè)的效率客觀衡量,也很難將其效率同國際水平具體比較,既無益于政府公眾,也無益于中石化和中石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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