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當前物價上漲較快的問題,11日北京市勞動保障局發(fā)布了2008年企業(yè)工資指導線,基準線為11.5%。深圳決定從7月1日起,上調2008年度全市最低工資標準,其中特區(qū)外最低工資標準比上年增長20%。而上海于今年3月底就決定把最低工資標準從840元調整到960元,漲了14.2%。
有媒體據此得出結論說,各地紛紛上調職工工資,漲幅超過CPI增幅。然而,從網上的跟帖評論情況來看,絕大部分網友對這樣的結論并不認同。 只要工資漲幅能夠跑贏CPI增幅,則民眾無須因漲價而節(jié)衣縮食,其中的道理也許并不復雜。但是,真正使工資漲幅跑贏CPI,卻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今年3月國家統計局有關官員就曾表示,要防止務工收入的過快上漲,以降低勞動力成本所推動的通脹壓力。從實踐的層面上看,比照CPI增幅漲工資遠比突破一個理論禁錮更艱難。不是說,政府職能部門說一聲漲工資,工資就能應聲而漲。也不是說,政府部門要求工資漲幅超過CPI,這種目標就能立即實現;蛟S對于政府機關和國有企業(yè)而言,職能部門要求漲工資的決策可以高效率、無阻力地實現,但在更大范圍的私營企業(yè)那里,工資能否增長、漲幅能否超越CPI則要復雜得多。 不少人抱怨職能部門的效率低下,政策強制力不夠,其實政府對企業(yè)工資行為的有限度干涉,恰恰是市場經濟規(guī)律和法治精神使然。企業(yè)作為市場的主體,必須擁有足夠的自主經營權,勞動力定價權是企業(yè)的自主權之一。政府對工資的影響,一般通過工資指導線的方式來實現。比如,北京將今年企業(yè)工資增長的基準線定為11.5%,相比于政府此前公布的4.8%的年度CPI增幅,應該說工資漲幅的確跑贏了CPI增幅。問題在于,政府制定的工資增長基準線對企業(yè)而言,只有指導價值,并不能強制執(zhí)行。顯然,上面所說的“跑贏”只具有理論意義。 政府真正有強制力的措施,不在于工資指導線,而在于最低工資標準。企業(yè)制定自己的工資標準可以參照政府發(fā)布的工資指導線,但必須高于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否則將受到制裁和處罰。從這個意義上說,深圳特區(qū)最低工資增長20%,上海增長14.2%,這才是真正意義上的“跑贏”。問題是,從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中受益的,畢竟只有收入最低的那一小部分人。大部分人的工資,并不能跟著最低工資而水漲船高。 現在我們可以說,職工工資漲幅正在從政策上、理論上跑贏CPI增幅,但事實上并沒有得到民眾的認同。從增進民眾福祉出發(fā),這樣的“跑贏”急需從理論層面轉化為現實,而可以依賴的路徑只能是還原工會職能,落實工資共決機制。其實,政府發(fā)布工資指導線的最大意義,就在于給工人通過工會開展工資議價提供一個參考。問題恰恰在于作為議價主角的工人尚缺乏議價的能力,于是工資指導線幾乎虛幻成了鏡花水月。更進一步說,工人缺乏議價能力錯不在工人自身。一方面,作為路徑的工資集體協商機制推行不久,必然有一個熟悉完善的過程。另一方面,作為工資議價組織者的工會急需轉變職能與角色。一個替資方說話的工會,肯定難以承擔起代表工人開展工資談判的使命。 什么時候這樣的工資共決機制運轉良好了,政府職能部門的工資指導線才具有了現實意義。到那時候,我們僅僅依據指導線和最低工資標準,就真的能夠做出工資漲幅是否跑贏了CPI的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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