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異化個稅才能兼顧效率和公平
    2008-12-10    趙勇    來源:現(xiàn)代快報

    來看兩條有關個稅的新聞。

    一是中國經(jīng)濟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樊綱建議改變目前的個稅累進稅稅率,具體做法是,在不改變現(xiàn)行起征點的情況下,月應納稅所得額在500元以下的保持5%的所得稅率;500-5000元按10%的稅率征收。而最關鍵的一步是,建議把5000-40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為統(tǒng)一實行15%的稅率。樊綱表示:“這個范圍包含了大多數(shù)的中等收入階層,統(tǒng)一實行較低的稅率符合國際慣例,有利于形成橄欖型社會結構。”而在現(xiàn)有的稅率中,每月5000元的應納稅所得額就要繳納20%的個稅。(12月9日《21世紀經(jīng)濟報道》)

    二是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對全國2451人進行的調查顯示,68.5%的人認為,個稅不應該“一刀切”,應該根據(jù)地域差異征收;如果個稅征收“一刀切”,76.4%的人贊同年終時國家實行因地制宜的退稅政策。90.8%的受訪者表示,年終退稅會刺激自己消費。(12月9日《中國青年報》)

    在出口不景氣的當下,振興經(jīng)濟的主要手段是拉動內需,這是沒有疑問的。政府增加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是拉動內需,提高社會保障程度也能部分解決消費的后顧之憂,但最直接的拉動內需方式,無疑還是讓老百姓口袋里的錢多起來。如何從個稅征收上做文章,在政府可以承受的范圍內最大程度地對中等收入群體少收稅,是迫切需要解決的議題。樊綱調整稅率的建議和人們對年終退稅的期盼,給了個稅調整一個全新的思路——更大程度上的差異化征收,才能讓個稅兼顧效率和公平。
    不得不承認,目前我國的個稅征收顯得粗枝大葉,不僅沒有像很多國家一樣做到“按家庭收入征收”,也沒有完成年度征收計劃之后的退稅。而正如樊綱所說,從整體繳稅額來說,現(xiàn)行稅率也讓中等收入者成了繳納個稅的最大群體。我們都知道,在任何一個國家,中等收入者都是消費的中堅群體,當中等收入者因稅負過重不敢消費,內需這個引擎就會疲軟無力。從這個意義上來說,樊綱提出的改革個稅累進稅稅率,對中等收入者來說,是比提高起征點更大程度的減負,也是內需動力的最有效釋放。
    個稅起征點的調整一直是輿論關注焦點,但光盯著起征點,其實是一個不小的誤區(qū)。道理很簡單:如果稅率不調整,即便起征點如猜測所言調到3000元,受益的也只能是月應納稅所得額在2000元—3000元之間的少數(shù)人,3000元之上的中等收入群體,仍然要承受相對較高的稅率。而稅率一旦有了合理調整,受益的將是整個中等收入群體。最細致的差異征收,從來都是兼顧效率和公平的法寶。在很多國家,個稅征收不僅通過繁復的檔級細分不同人群,而且按家庭收入征收已成共識,更重要的是,政府都有明確的年度征稅計劃,倘若當年個稅征稅超過了預定額度,就必然要給百姓退稅,F(xiàn)在大家都在呼吁提高個稅起征點,我倒是認為,以擴大內需為由頭,讓個稅征收與國際接軌,全面體現(xiàn)差異性,才是更重要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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