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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很多準購房者大呼看不懂。這邊,“專家”說中國房價收入比畸高,房價還要下跌40%到50%才符合大多數(shù)人的購買力;那邊,房地產(chǎn)市場的成交量卻快速回暖,蟄伏大半年的房價也開始抬頭。這到底是為什么呢?
筆者以為,這些“專家”所用的理論和數(shù)據(jù)雖然都沒錯,但他們卻忽略了中國的國情,所以難免和市場的實際情況產(chǎn)生出入。專家的觀點是國際通用標準,即房價收入比不能超過6倍,超過了就說明這個國家的房價高了。根據(jù)近期公布的數(shù)據(jù),我國2008年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781萬元,2008年全國商品房平均銷售價格達到3919元/平方米。這樣一算,一個人的年收入只夠買4平方米的房子,要買一套100平方米的房子,房價收入比高達25倍,即便按夫妻兩人計算,仍然達到12.5倍,高于國際標準一倍以上。所以,“專家”認為房價下跌40%到50%是有可能的。
房價收入比確實是衡量房價高低的重要指標。但在目前中國,由于收入的不均衡性遠遠高于發(fā)達國家,這個指標的適用性要大打折扣。有經(jīng)濟學家把我國的情況形象地比喻為進行到中途的馬拉松隊伍,明顯地分成拉開一定距離的幾個方陣。方陣之間的收入差距非常明顯,而實際上在平均收入線附近的人數(shù)也并不很多。這樣,就不難理解,即便房價降到“平均水平”,但離平均收入線距離很遠的落后方陣仍然沒有能力購房,同樣,也不難理解,現(xiàn)在房價只比高峰回落了一點點,遠遠沒有降到“平均水平”,卻引發(fā)了前面幾個方陣的購房者的“搶購”。
中國另一個國情是購房資金很多來源于家庭,父母大多會資助子女購買婚房,即所謂“六個人買一套房”現(xiàn)象。如果機械地用房價收入比來套,這時的倍數(shù)可能大大低于6倍,就可能得出房價必漲多少成的結論,這顯然過于武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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