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權力部門集資建房日益普遍,“權力房”的存在,使得包括官員、準官員乃至學術精英的住房問題都可以游離在市場的高房價之外,而通過集資等方式解決了,高房價的切膚之痛和他們沒有了關系。 11月11日,《新京報》關于山東牟平公權力部門集資建房的兩則報道很有意思。一則是山東煙臺公安局牟平區(qū)分局600余人集體舉報,稱遭遇集資建房詐騙。另一則是公檢法和稅務等實權部門頂風搞集資建房,擾亂當?shù)胤康禺a(chǎn)市場。 如果單說公檢法與稅務機關集資建房,實在沒有多少新聞價值,舉望全國,諸如此類的“暗度陳倉”建房之事實在舉不勝舉。而離奇的是,被普通民眾視為強勢者的公安干警竟然遭遇集資建房“詐騙”。故事的概況是:分局領導以給職工謀福利為名,搞集資建房,而單位領導要求警察上交的集資款卻不斷提高,直逼商品房價格,與公安局合作建房的開發(fā)商竟然擁有警察的身份,警察感覺上當,推舉代表檢舉揭發(fā)。而這些離奇到只在劣質(zhì)肥皂劇中才可一見的情節(jié),卻成為山東牟平公安干警遭遇的真實場景。 公安干警遭遇集資建房詐騙,損害的不過是分局全體干警之私利,而公檢法和稅務等強權部門公然集資建房,戕害的則是房地產(chǎn)市場的基本公平。眾所周知,從1998年開始,國務院已經(jīng)明文取消了福利分房制度,公務員的住房也納入了貨幣化體系。然而,事實上,福利分房這個包括公務員隊伍、諸多事業(yè)單位等群體的特權,并沒有真正走進歷史。特別是2003年之后房價進入快速上漲通道,福利分房這個已經(jīng)被剔除出主流住房制度的事物,煥發(fā)出生命的第二春。各個單位以各種名義出現(xiàn)的福利分房比過去有過之而無不及。通過這么一個游離于商品房之外的、幾乎等同于成本價的住房供應體系,公務員可以不受高房價的壓迫而解決住房問題。就此而言,山東牟平幾大權力機關的舉措,實在不值得大驚小怪。 但是,如果將各種“權力房”納入中國當下的房地產(chǎn)市場的考察體系,對于房地產(chǎn)市場的各種亂象,無論是“樓停!保是“樓歪歪”,乃至地方政府力挺的房價,似乎可以獲得更合理的解讀邏輯!皺嗔Ψ俊钡拇嬖冢沟冒ü賳T、準官員乃至學術精英的住房問題都可以游離在市場的高房價之外,而通過集資等方式解決了,高房價的切膚之痛和他們沒有了關系。 而且,如果把這種邏輯放大到全國大大小小的單位的大大小小的官員,高房價背后的權力邏輯就基本很清楚了。很多官員、社會精英之所以罔顧房價與居民收入之間嚴重背離的事實,極力鼓吹高房價的合理性,根子并非在“公”,而在一個“私”字上面。如果這些官員和社會精英,必須通過購買商品房解決住房問題,我們看到的肯定是另一種風景。由此來看,以“集資建房”等形式出現(xiàn)的各種“權力房”,的確是中國房地產(chǎn)市場亂象叢生的總根源。 時下,房地產(chǎn)市場先于實體經(jīng)濟復蘇,全國房價在歷史高位堅挺,而一些官員不遺余力鼓吹高房價的合法性,背后的根子就是這些人根本無需為高房價買單。要治理房地產(chǎn)市場的亂象,在筆者看來,切入點可能不在于什么開發(fā)商囤地,而在于“權力房”的存在。治理房地產(chǎn)市場亂象的關鍵也在于徹底消滅“權力房”,一旦畸高的房價真正影響到官員和精英的個人利益,他們才會真正控制房價,才會嚴格土地執(zhí)法,才會治理信息混亂、坑蒙拐騙的房地產(chǎn)市場,才會迫不及待公布房價成本,才會真正降低居民購房的稅費負擔,才會打擊開發(fā)商囤地、假按揭等違法行為,房價的理性回歸就成了必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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