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面對那些亦真亦幻的樓市新聞
    2010-05-27    作者:劉暢    來源:中國青年報

    近日,針對“發(fā)改委表態(tài)三年之內免談房產稅”,國家發(fā)改委發(fā)出聲明,認為相關報道“內容嚴重失實,造成了極為惡劣的影響”,甚至影響到了當日股市,而真實的情況卻并非如此。發(fā)改委認為,研究人員觀點并不代表發(fā)改委,相關官員也并沒有接受媒體采訪,因此對媒體的報道感到“很不解”。
    其實,這并不是公眾第一次被所謂“爆炸性新聞”所忽悠。去年以來,圍繞著牽動社會神經的樓市新政,各種意見、表態(tài)甚至政策走向、權威發(fā)布的消息頻繁見諸媒體,引發(fā)了一輪又一輪的輿論聲浪。而引爆輿論的源頭,卻往往是一些媒體信誓旦旦、權威發(fā)布的“獨家消息”,從“北京明年年底開征物業(yè)稅”、“物業(yè)稅被列入今年人大議題”再到“重慶開征住房消費稅”、“上海試點開征房產稅”等等,所謂的“三年之內免談房產稅”之爭不過是最新的例證而已。
    應該說,居高不下的房價,已經將社會氣氛中的疑慮、焦灼、不確定感放大到極致。面對著這個“天下第一問題”,如何實現(xiàn)調控,具有不同背景、不同方向的專家學者當然可以充分發(fā)表意見,與之意見相左的房地產商、草根網民也可以反駁爭論。不管言語怎樣刺激、態(tài)度怎樣火暴,都是社會爭論的正常范疇。
    新聞報道顯然不同于一般人的意見表達,因為,個人意見可以情緒亢奮、夸大張揚,而新聞則是新近發(fā)生的事實的報道,必須要遵循真實、嚴謹、準確等原則。即便是發(fā)改委、財政部、建設部等部委所屬研究機構的專家,在一些講座、論壇上發(fā)表的觀點,往往代表其個人意見和研究興趣,不是權威部門的政策發(fā)布,媒體記者如果抓住一點不計其余,將其視為宏觀調控的信號、風向,大膽報道重大政策的改變,就可能誤導公眾和社會輿論了。以“上海試點開征房產稅”消息為例,記者刻意強調消息來源的“權威”和“獨家”,試圖體現(xiàn)出報道重大新聞的獨有榮耀,至于對房產稅的擴大解釋和高稅率的信息披露,使得輿論嘩然,以至于國家稅務總局官員詫然:“稅收的權力在中央,地方根本沒有解釋權,怎么可以自己解釋房產稅的適用范圍和稅率呢?”
    其實,不管是“北京明年年底開征物業(yè)稅”還是“重慶開征住房消費稅”,不光體現(xiàn)出相關信息來源的不準確,更體現(xiàn)出報道者缺乏常識。在目前的政治格局之下,沒有最高權力機關——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批準,是不能增加稅種的。即便政府官員有天然的加稅沖動,作為民意代表的人大機關也必須履行審查責任,否則就是行政越權和亂作為。可以說,繞開立法機關的審查進而宣揚增收房產稅的好處,是一種急功近利的短視行為,不能廣泛聽取民意和經過充分立法論證的加稅行為,不光解決不了日益突出的社會矛盾,反而為社會未來發(fā)展埋下不可預知的隱患。即便有專家發(fā)表了這樣的言論,作為媒體也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更不要說將其作為權威消息發(fā)布了。
    美國報人李普曼認為:“新聞工作人員內心深處的希望和敬畏,才是最大的新聞檢查者!泵鎸映霾桓F、亦真亦幻的樓市新聞,需要從業(yè)者建立“敬畏”,培育“希望”,嚴謹檢驗每一個消息來源的準確性,同時,盡量確定多方信源的原則,避免單一消息來源帶來的失實風險。在重大政策、重要事實的報道中,不能以研究觀點取代權威發(fā)布,不能刻意渲染一些未經證實的消息的獨家性。此外,發(fā)現(xiàn)失實之后,必要的更正和道歉也是一種建立媒體公信力的重要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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