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日前在中央部門財務負責人審計研討會上談部門預算執(zhí)行審計時表示,國家的財政資金主要是納稅人通過稅收的形式向國家提供的。政府用這些錢,怎么花?為什么這么花?必須向納稅人有一個交代,惟一的辦法就是公開透明。這些年,我們把主要精力放在對中央部門的預算執(zhí)行審計上,實行審計結果公告制度,就是想在全國帶個好頭。(《人民日報》11月14日)
由于歷史運作的慣性和相應制度的缺失,我國的政府預算至今還沒有完全走向公開。就政治運作的過程而言,不透明往往意味著監(jiān)管缺位,意味著容易產(chǎn)生權力尋租行為,從而造成對社會秩序的負面影響。審計部門此前對中央部門預算審計的結果提示我們,不僅違規(guī)部門眾多,而且某些部門違規(guī)操作的資金甚巨,浪費國家資財?shù)耐瑫r嚴重影響了權力部門的公信力。因此,有必要加快政府預算的公開化步伐,讓規(guī)模巨大的財政資金在陽光下服務于公共生活。
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進程中,國家日益尊重公民的知情權,更加重視公民參與政治生活的意見。而隨著社會利益格局的深刻調(diào)整與思想觀念的深刻變化,知情權也成為公民日益強調(diào)的應有權利。就國家與公民的契約關系而言,公民繳納稅收的義務意味著公民有知曉財政支出情況的權利,并通過人大代表表達自己的意見。不僅如此,國家提出政府部門要依法行政與依法理財,這表明政府部門有責任向社會公開預算情況,并接受整個社會的監(jiān)督以使問題積聚不至于太久。
正如李金華所說:“審計就是要揭露問題,但揭露問題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問題!碑吘,“審計風暴”不能成為政治與社會生活運轉(zhuǎn)的常態(tài)。政治秩序與社會秩序的建立,需要構建必要的制度化建設,讓秩序運轉(zhuǎn)有章可循。在不久前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第一次全面系統(tǒng)地提出以制度建設保障人民的政治、經(jīng)濟、文化、社會權益。而現(xiàn)在每年進行的審計工作中反映出的問題,表明了預算公開應盡快形成制度約束機制,促進整個國家的預算達到科學、規(guī)范和透明,避免不必要的財政損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