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電話“月租費”能否與國際接軌?
    2007-02-05    湖北 黃梔梓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對于固定電話收取“月租費”,社會各界和廣大消費者的質(zhì)疑,可以說是由來已久,早在2005年召開的北京“兩會”上,人大代表李鐵軍就曾經(jīng)提出過“取消電話月租費”的建議,這次江蘇省政協(xié)委員“盡快取消固定電話月租費”的提案再次使這個牽涉到千家萬戶,與廣大人民群眾的經(jīng)濟利益息息相關的問題浮出了水面,成為公眾熱議的一個話題。
    所謂“月租費”,到底“租”的是什么呢?此前電信部門曾經(jīng)解釋說:每條電話線都占用通話資源;即便不通話,也要占用設備資源,而且電話是針對一家一戶的。那么,供水、供電、燃氣、熱力等部門不也同樣存在通水、通電、能氣、通熱資源及其設備資源費用嗎?為什么這些部門卻沒有收取用水、用電、用氣、用暖的“月租費”呢?如果按照電信部門的這種解釋,這些部門豈不是也要收取“月租費”了?
    筆者認為:電話線所占用的通話資源和設備資源,本來就是電信部門作為服務提供者必須由自身投資配備的資源,不然,電話用戶憑什么要向電信部門交納通話費呢?就像消費者到酒店用餐只需向店主支付進餐費,而無需支付酒店餐飲設備費一樣。
    溯本尋源。電話“月租費”實際上是計劃經(jīng)濟條件下沿襲下來的一種收費。那時由于電信資源短缺,安裝、使用電話的成本很高,就對電話用戶收取一定的“月租費”,用戶大都是單位,“月租費”由單位承擔,能夠被接受和理解。但在市場經(jīng)濟體制下,我國電信事業(yè)獲得了空前的發(fā)展,電信資源不再緊張了,安裝成本也大為下降,電話已普及到千家萬戶,有關部門卻還在照例收取電話“月租費”,這就成為一種不合理的收費了,就正如江蘇政協(xié)委員所說,這是“霸王收費”。
    也許,電信部門還要說“月租費+通話費”的收費模式是“國際慣例”。筆者查閱有關資料得知,國外交納了“月租費”后,用戶可按照“等價有償原則”,免費得到相應的補償,即免打一定次數(shù)的電話,就像出租車在“起步價”內(nèi)可免費坐一段里程一樣。如在美國、加拿大等國,電話用戶交了“月租費”后,打市內(nèi)電話就享受“全免費”,但在我國,固定電話“月租費”,就如同是用戶“白交”一般。時下,很多部門遇事都稱要與國際慣例接軌,那么,固定電話“月租費”能否也實現(xiàn)與國際慣例接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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