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企業(yè)丑聞看德國跨國公司反腐
    2007-04-30    郇公弟    來源:經濟參考報
  本月19日,西門子監(jiān)事會主席馮必樂辭職,使德國企業(yè)的丑聞達到又一波高潮。從西門子、德國商業(yè)銀行、拜爾,到大眾、奔馳、寶馬,一系列口碑良好的德國企業(yè)被暴與行賄受賄、吃回扣、洗錢有染,從而損害了它們素來的廉潔形象。
  近年,德國企業(yè)面臨的腐敗訴訟遍及全球各地。牽扯出4.2億歐元不明資金、最終導致馮必樂辭職的“西門子賄賂大案”,就是去年9月份由意大利檢察機關發(fā)起調查,希臘、瑞士、奧地利檢察機關隨后介入。初步調查顯示,西門子已知涉案海外賄賂資金可能涉及印尼、沙特阿拉伯、科威特和尼日利亞等國,一些中層經理還涉嫌賄賂歐盟官員。
  有海外丑聞的德國企業(yè)不止西門子一家。2005年,戴姆勒-克萊斯勒公司被控至少向10多個國家的官員行賄,其腐敗調查也是首先由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和司法部發(fā)起。2006年,法國佛吉亞汽車零配件供應公司負責人供認,大眾和寶馬的高層人員曾同時接受該公司的巨額行賄。另外,德國商業(yè)銀行為俄羅斯電信企業(yè)洗錢、化工巨頭拜爾公司利用英國大學生做殺蟲劑試驗、芯片巨頭英飛凌收受公關公司賄賂等也接連被揭發(fā)出來。
  面對看似突如其來的企業(yè)丑聞,德國社會各界的反應耐人尋味。雖然大部分披露出來的腐敗丑聞發(fā)生在自己任內,但西門子的馮必樂一直表示“不會辭職”,因為“沒做任何虧心事”。大眾、寶馬、拜爾等公司也是在丑聞發(fā)生后,或拒不承認錯誤,或采取大事化小的態(tài)度。然而,法蘭克福高級檢察官沃爾夫岡·紹潘施泰納認為,企業(yè)在海外的腐敗行為一般隱藏得很深,這些被查出的腐敗案件可能只占到總數的5%。
  實際上,直到1999年以前,德國法律對跨國公司在海外的腐敗行為都沒有足夠的打擊力度,其腐敗標準“內外有別”,企業(yè)在本土行賄受賄被嚴厲禁止,但在國外卻可以向政客或公務員支付“咨詢費”和“傭金”。直到1999年,德國法律才開始把向海外政客支付資金列為非法,各公司內部也制定了更加嚴格的反腐敗規(guī)章。
  但德國《明鏡》周刊認為,從目前西門子等公司鬧出的丑聞來看,企業(yè)的內部規(guī)章很大程度上只是停留在紙面上,一些公司經理不但沒有改變海外行賄的一貫作風,還開始使用更加復雜的賄賂手段贏取訂單。另外,大型跨國公司的管理構架也助長了海外腐敗現象。例如西門子重組后,其15個下屬部門在很大程度上可以“獨立經營”,不經總部監(jiān)管即可自主進行交易。這樣,少數管理層便開始利用這種權力通過各種手段謀取合同。
  在全球化競爭日益激烈的情況下,為獲取足夠訂單,各大公司無所不用其極。特別是汽車、電信、鐵路、醫(yī)療等高度競爭的領域內,花幾個錢拿到合同似乎成了跨國巨頭們普遍認可的“潛規(guī)則”。西門子公司2006年訂單額將近900億歐元,這意味著它每天必須拿到相當于人民幣20億到30億元的訂單。像這樣的巨頭企業(yè),市場經理們也只有不斷拿回巨額訂單,才能維系“生產需求”,從而保證企業(yè)的正常發(fā)展。
  當然,相對來講德國公司還算比較“干凈”。透明國際羅列的一份表格顯示,在160個國家和地區(qū)中,德國的廉潔水平居第16位。但如果富可敵國的跨國巨頭們有意識的實施賄賂,長此以往后果將不堪設想。頻頻發(fā)生的腐敗丑聞,已經嚴重影響了德國企業(yè)的海外形象,美國、捷克等國甚至已經對來自德國的投資企業(yè)專門進行強化監(jiān)督。而對跨國公司海外腐敗的對象國來說,任何腐敗也都會給國家的政治、經濟、社會帶來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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