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將“小金庫”改名為“老鼠倉”
    2007-05-17    作者:岳建國    來源:中國青年報

  教育系統(tǒng)2001~2006年共查結商業(yè)賄賂案件涉案金額7379.5萬元。教育部部長周濟日前指出,少數(shù)高校和地方教育部門發(fā)生的商業(yè)賄賂案件,既有外部經濟交易行為不規(guī)范問題,也有內部財經紀律不嚴、財務管理不規(guī)范的問題,因此要將加強經濟交易行為監(jiān)督、清理“小金庫”放在突出位置。(《第一財經日報》5月15日)

  “小金庫”這個詞早已被講濫了,但我覺得仍有必要對這個名詞所隱含的思維方式及其危害性進行揭露,并建議將其改名為“老鼠倉”,以正視聽。
  先說說什么叫“老鼠倉”。在基金行業(yè)里,基金從業(yè)人員在使用公有資金拉升某只股票之前,先用個人資金在低位買入該股票,待用公有資金將股價拉升到高位后,其率先賣出個人倉位進而獲利,這種行為就叫做設立“老鼠倉”。
  “小金庫”呢?它是行政、事業(yè)、集體權力部門的專有名詞,既是非法收費的藏身地,也是挪用財政撥款的無底洞,它的服務對象主要是進行個人非法斂財和向上級領導送禮的單位領導,其次是為了更方便地進行公款吃喝、公車消費和公費旅游,違反了《預算法》、《刑法》、《公務員法》等法律的規(guī)定。和“老鼠倉”相比,都是在侵吞公眾血汗錢,都有違法和隱秘的特征,惟一的不同,是“小金庫”的名字要“道德”得多,執(zhí)法部門對它的容忍度也高得多。
  明明是“老鼠倉”,為啥會有“小金庫”這樣好聽的名字?既暴露了某種現(xiàn)實也讓人抓不到把柄,“小金庫”一名可是一種思維“智慧”呢。
  類似的名詞還有很多。我們反對公款吃喝,但公款吃喝一旦進入權力部門的賬目,立馬就變成了“招待費”;從國家審計署的報告中看,有的部門將中央撥款中的幾個億甚至更多的錢截留挪用,或發(fā)獎金、或建職工公寓及樓堂館所,這明明是違法行為,可我們卻用“違規(guī)金額”一詞來概括;“巨額不明財產”雖是法律名詞,但也犯了同樣的病——明擺著嗎,那不是貪污,就是受賄,有啥爭議呀?
  在國家大力加快法制社會建設、公民言論自由空間不斷拓展的今天,我建議將“小金庫”這個詞改為“老鼠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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