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到定西市通渭縣北城鋪鄉(xiāng)郵政所取款,當?shù)氐泥]政所的工作人員要讓村民必須購買一袋化肥,不然將不予取款。對此,該縣郵政局局長稱,這是該局在2004年開展了一項名為“服務三農”的物流派送業(yè)務,目的是為了借助郵政平臺方便地方農民,也為了提高地方員工的個人收益(8月27日《西部商報》)。
村民到郵政局匯款、郵寄物品,郵政局收取一定的費用,郵政局與村民間一種服務與被服務的合同法律關系。郵政局以所謂的“服務三農”為理由,強行搭售商品,讓村民購買沒有質量保證的化肥等物品,村民不買還不給予取款,這種做法明顯違反了規(guī)定,已構成違約,應當承擔違約的法律責任。顯然,這里所謂的“方便農民”,不過是郵政局牟取私利的借口,是典型的利用自身優(yōu)勢的強行搭售,不僅侵害村民的利益,也嚴重擾亂正常市場秩序,是屬于應受處罰的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 值得警惕的是,在當前的新農村建設中,一些單位和個人打著“服務三農”、“科技下鄉(xiāng)”的旗號,行非法牟利之實。有些利欲熏心者甚至把一些假冒偽劣產品推向農村市場,讓廣大農民深受其害,這不能不引起高度重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