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休假是民生問題還是旅游問題?
    2007-10-10    柏文學    來源:光明網

    國家旅游局近日證實,現行的休假制度勢將調整,新休假方案目前已到最后論證階段,如果正式操作,最快有望從明年春節(jié)的黃金周開始調整。很可能將三大黃金周的假期分攤到具有典型意義的中國傳統(tǒng)節(jié)日上,例如:中秋、端午等,并且有望完善帶薪休假制(10月9日京華時報)。

    多次閱讀此類新聞,總是疑竇叢生,難得其解。例如國民休假問題,究竟是民生問題還是旅游問題?考量國民休假的安排,是考量其經濟效益,還是考量其社會效益?在我看來,國民休假是國民享受國家憲法保障的休息權,休息權包含在人權之中,社會法則應當服從自然法則。所以,國民休假問題,最終應當是民生問題;既然是民生問題,那么就是民政部門的服務職責范圍?墒嵌嗄陙,民政部門對于國民關于休假事宜的熱烈討論,幾乎是閉口不言,而旅游部門卻跳前跳后,熱情熱中。這是什么原因呢?
    思量起來,原因恐怕還是有關部門,考量國民休假安排的時候,是在考量其經濟效益,而不是考量其社會效益。黃金周的黃金概念,不應當是旅游部門的物質黃金收益,而應當是國民休生養(yǎng)息健康頤年的精神黃金收益。如此看,國民休假事宜的安排和調整,斷然不該是旅游部門的事情,而應該是民政部門的事情。
    在認可國民休假是民生問題這樣的前提下,那么國民休假事宜的安排和調整,是不是一定要等待政府部門來啟動呢?也就是說,如果旅游部門不越位,而民政部門缺了位,政府部門沒有誰來考量國民休假安排和調整的事宜,那么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構——人大常委會中是否有相關分支委員會可以著手考量國民休假安排和調整的事宜呢?如果人大常委會中沒有相關分支委員會可以直接著手解決問題,那么人大常委會是否有義務或者責任來提醒或者督促政府相關部門來解決國民休假安排和調整的事宜呢?
    對于國民休假這樣的大事,人大常委會最終需要拍板或者啟動解決。現在的國民休假制度可以說議論紛紛,矛盾重重,定位混亂,職責不明。其實,“五一黃金周的旅游經濟概念的渲染,大大沖淡了勞動節(jié)勞動者權利保護的審視意義”(柏文學),甚至說是異化;“國慶黃金周的旅游經濟概念的宣揚,同樣大大沖淡了國慶節(jié)勞動人民當家做主的內省意義”(郭松民)。同時,這兩個黃金周的周實際上是享受假期三天,另外四天是前后雙休日的調整。如果說我們的黃金周有什么價值可以參考的話,那就是雙休日的調整做法。
    我以為,自從周單休日改為周雙休日以后,我們每年的假日已經不少了,每年52個周,每周休息兩天,全年就是104天,加上現行的法定假日10天,一共就是114天。一年365天中有114天在休息,還少嗎?這里說的是能夠享受假期的人,對于按日按時計算工薪的農民工,對于個體戶,對于農民,可以說一天假期也沒有。所以我們不需要再增加假期,而是要靈活地多多調整雙休日,例如,清明節(jié)、端午節(jié)、中秋節(jié)、重陽節(jié)、元旦等等內涵民族文化傳統(tǒng)的重要節(jié)日,可以調整前后的雙休日,讓需要休假享受節(jié)日快樂的時候休假,而前后的雙休日可以放棄。
    需要特別討論的是春節(jié),這個話題民間已經討論了多少年,至今沒有一點改觀的希望,立法機構沒有一點動靜。關于春節(jié)的各種各樣的重要性,文章汗牛充棟,無須贅言。大年初一的前兩天不放假,給常年在外地工作和打工的人千里迢迢回家與親人團聚,實在是不堪接受,實在是缺少人性關懷。除夕夜,多少游子身在異鄉(xiāng),多少打工者滯留車站碼頭,多少人在回家的路上,直到大年初一甚至初二才能到家,延續(xù)幾千年的守夜習慣就這樣被殘酷地壓抑了。解決億萬家庭春節(jié)除夕夜大團圓,并沒有多少困難,就是沒有人來啟動解決。
    據報道,“國家旅游局新聞處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相關部門已經對黃金周制度做了調研,多名專家、學者包括大眾都在此事上各抒己見,目前此事處于最后調研中,待上報相關部門審批”。相關部門、專家、學者,是怎樣“包括大眾”的呢?大眾的意見是怎樣傳導到專家手上的呢?休假方案完全可以讓國民先參與討論,發(fā)表意見,形成幾個共同意見的支流,再由專家整合成幾個休假方案,然后讓大眾發(fā)表意見進行取舍,最終由人民代表大會通過形成法定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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