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語]“鷸蚌相爭”新解
    2007-12-14    作者:陸樹增    來源:經濟參考報
  從事理論研究的學者們“文人相輕”,相互進行學術“攻擊”。如果這些相互間進行學術“攻擊”的學者們是“鷸”與“蚌”,那么從事實踐工作、需要理論指導的管理者們就應該扮演“漁翁”的角色。
  “漁翁”最不應該做的就是沖入戰(zhàn)團,與“鷸蚌”為敵。這樣,就會迫使“鷸蚌”結盟,共同對抗“漁翁”。管理者指責學者是書呆子、紙上談兵;學者嘲諷管理者是鼠目寸光、“來日不長”。結果將理論與實踐割裂成“兩張皮”:管理者憑經驗、靠感覺去自己摸索、自己闖;學者憑想像、靠邏輯去推理、演繹。最后“漁翁”與“鷸蚌”兩敗俱傷。
  “漁翁”次不應該做的就是勸架,讓“鷸”“蚌”停止爭斗。這樣,“漁翁”將兩手空空,一無所獲。沒有原則的妥協(xié)、不求甚解的折中,表面上看是統(tǒng)一了,將雙方的優(yōu)點綜合起來了,實際上是將雙方的缺點匯總了,雙方的優(yōu)點卻相互抵消了,最后整出一個非驢非馬的怪胎來,讓管理者在實踐中處處碰壁,左右為難。
  “漁翁”也不應該參與其中,幫助“鷸”戰(zhàn)勝“蚌”,或幫助“蚌”戰(zhàn)勝“鷸”。這樣,“漁翁”將只能得其一。世界是豐富多彩的,學術也異彩紛呈!敖洕恕、“社會人”都是“人性假設”理論之一;“經濟效益”、“社會效益”都是企業(yè)目標之一;“剛性管理”、“柔性管理”都是管理模式之一;“多元化經營”、“回歸主營業(yè)務”也都是企業(yè)經營戰(zhàn)略的一種……對企業(yè)而言,它們本身無所謂對錯,也分不清優(yōu)劣,只存在“適用不適用、對癥不對癥”之說。它們之間不是簡單的“否定”關系,而是可以相容的“加入”關系。只擇其一而從之,未免狹隘;如果不幸擇其不善者而從之,則更是得不償失。
  “漁翁”最應該做的就是火上澆油,讓“鷸”“蚌”斗個天昏地暗、你死我活,最后將其一并拿下!罢胬碓睫q越明”。只有讓學者們在學術上針鋒相對,辯得面紅耳赤,其理論才能深刻,其特點才能鮮明,才能將各自的學說發(fā)揮到極致,同時也將各自學說的局限性暴露無遺。這樣,管理者就可以綜觀全局,合理取舍,科學配置,將矛盾雙方甚至多方的理論與自己的實踐完美地結合起來,實現鷸蚌兼得且得來全不費工夫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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