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反腐須進一步完善媒體監(jiān)督
    2008-08-20    作者:長平    來源:東方早報

   湖南株洲近日出臺了全國第一個利用網絡反腐倡廉的文件,名為《關于建立網絡反腐倡廉工作機制的暫行辦法》,立即受到輿論關注。此前,株洲市紀委書記楊平也因在網絡論壇實名收集處理反腐線索,被譽為“中國網絡反腐第一人”。這個暫行辦法,是株洲紀委將“個人行為”升級為“集體行動”的結果。

  充分利用網絡平臺進行反腐信息收集和處理,是一個值得肯定的事情。第一,它在傳統(tǒng)的郵件、電話、傳真、走訪等形式之外,又增加了提供反腐線索的一種新的途徑。第二,這種新的途徑具有更多新的優(yōu)點,及時性、互動性、公開性都大大增強,必將提高有關方面處理信息的效率。
  從反腐的需要看,網絡第一是通訊工具,第二是媒體。作為通訊工具,它具有更多的便利性,但是這并不意味著此前的一些問題都是因為通訊不便利造成的。比如,株洲官員強調說,不會放過任何一個舉報帖。株洲的具體情況我不了解,但是就全國范圍來說,來不及處理的信訪材料積壓成堆,幾乎是紀檢和信訪部門的一個常態(tài)。如果真的做到每一個舉報帖都不放過,而郵件、電話和走訪材料又大量堆積,這對不上網的舉報者來說也未必公平。所以,我更希望聽到株洲和全國各地的反腐官員說,不放過任何一個任何形式的舉報線索。
  網絡作為媒體,跟傳統(tǒng)媒體一樣,它具有公開信息、調查報道、反饋意見和輿論監(jiān)督的功能。不同的是,傳統(tǒng)媒體上,這些事都是由專業(yè)人員來做,而網絡具有自媒體的性質,每一個網民都可以參與進來。就目前中國的情況而言,這個區(qū)別造成了網絡和傳統(tǒng)媒體各自的優(yōu)點和缺點。網絡海量的信息中魚龍混雜,反腐人員需要去撈取和甄別。而傳統(tǒng)媒體的專業(yè)性,要求它在進行報道的時候更多地遵守客觀、準確的原則。我建議株洲反腐官員在花大量的精力關注網絡的同時,也充分利用傳統(tǒng)媒體既有的優(yōu)勢,要求有關方面進一步完善輿論監(jiān)督。如果當地的和外地的報紙、電臺、電視臺也都能夠不放過任何一個舉報線索,予以充分的調查和報道,反腐肯定會更加輕松地上一個臺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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