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華夏時報》報道,新的個稅起征點方案已經上報國務院,有望在年內出臺。提高個稅起征點,每次都引發(fā)社會熱議,說明此舉已承載了藏富于民的象征意義,不容小覷。
提高起征點順乎民心,合乎擴大內需的國策,是未來提振內部消費的切入口。有關政府部門與民間呼吁契合,提出上調個稅起征點,是件好事。但好事要做好,有關部門應秉持稅收法治原則、以科學的手段進行評估,為今后類似事關重大民生事項的稅收改革獲得有益的經驗。如此可以避免拍腦袋決策,出現(xiàn)今天提明天降、社會成本整體運行過高、征稅效率過低的后遺癥。
藏富于民各界業(yè)已達成共識,關鍵問題是個稅起征點怎么提,提多少?在政府財政收入與公民財富之間如何取得平衡。
我國目前的個稅改革是小步慢進式的漸進式改革,但個人所得稅最終需要根本性的制度改革,最重要的是實現(xiàn)兩條:第一,按家庭收稅,體現(xiàn)公平正義;第二,按年計稅,以免讓浮動薪酬者吃虧。這兩條是行之有效的國際先進經驗,兼顧效率與公平,是我國個稅改革的最終目標。小步慢進式的改革,目的是為將來的根本改革打下基礎,為改革贏得時間,而不是遷就高成本、低效率的征稅方式。
在漸進式的個稅改革過程中,屢屢上調的個稅起征點是眾所矚目的焦點。日前,有學者提出,個稅起征點應上調至8000元,其理由是,“在剛剛開征個稅的時候,國民平均工資大概在100元的水平,當時規(guī)定800元的起征點是比較合理的。但現(xiàn)在平均工資已經大大提高,個別地區(qū)(如廣州等)甚至到了2000元,那么按照同樣的比例,起征點應該提升到一萬多元才對。”但這一觀點顯然過于超前,無法實施。
反對者認為,大幅提高個稅起征點是財政不能承擔之重。財政部官員近日透露,今明兩年將減輕企業(yè)和居民稅收負擔3500億。10月份稅收收入增幅已經出現(xiàn)了負增長,明年個人所得稅預計減少360億元,這說明個稅起征點不可能提得太高,從2000元提升到2500元比較靠譜。反對者的另一個理由是,提高個稅起征點便宜了富人,窮人未必能從中受益。
后一個理由缺乏數(shù)據(jù)支撐。據(jù)有關部門測算,今年3月1日把個稅減除費用標準提高到2000元/月以后,工薪階層中的70%將不再繳納個人所得稅,月收入在3000元至5000元的勞動者,將減輕稅負40元至60元不等。我國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主體是沒有其他收入來源的工薪階層,他們是提高個稅起征點的主要受益者。
問題的關鍵是如何科學制訂個稅起征點,從勞動者或者政府的立場出發(fā)都失之偏頗:8000元太高,2000元太低,2500元也未必合適。
最好的辦法是與最低工資與通貨膨脹率掛鉤,如果個稅起征點以最低工資制為基準,那么,在廣東等地每月800元左右的基礎上提高至3000元以上,大約在4倍以上,應該是各方可以承受的標準。而將最低工資制的制訂與通貨膨脹率掛鉤,不僅可以保障低收入階層的真實購買能力,并且,與最低工資制掛鉤的個人所得稅起征點與通貨膨脹間接掛鉤,隨物價而浮動,真實稅率將兼顧所有勞動者與消費者的利益,不失為長期的科學選擇。
民生大事,稅收法治,哪一項都馬虎不得,只有以認真求實的精神,以各方和平博弈的態(tài)度,才能得到最佳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