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激農民消費家電下鄉(xiāng)夠嗎
    2008-12-02    作者:黃梔梓    來源:燕趙都市報

  在金融危機的影響下,我國出口下滑,全面推廣“家電下鄉(xiāng)”,激活農村內需,顯然是一項切實可行的明智之舉。但筆者認為,單靠“家電下鄉(xiāng)”給農民以“補貼”還不夠,還必須有更多“補貼”農民的舉措隨之跟進,才能更好地刺激農民消費。

  近些年來,雖然我國已經取消了針對農民直接征收的一些稅費,但廣大農民依然負擔著間接稅,即流轉稅從商業(yè)環(huán)節(jié)轉嫁給農民的稅收。就拿家電來說,因農民不是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而不能開票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家電銷售環(huán)節(jié)的增值稅都流轉到購買電器的終端,由農民“兜底”承擔,農民購買其它生活和生產資料也都是如此。有資料顯示:我國農民每年負擔的間接稅近5000億元,這些間接稅大量流向工商業(yè)發(fā)達的大中城市或通過分稅制上繳中央。因而財政部門理應將流轉稅從商業(yè)環(huán)節(jié)轉嫁給農民的稅收返還給農民。
  在歐美一些經濟發(fā)達國家,都是采取“年終結算返還”的方式,將農民購買生產生活資料所交的間接稅返還給農民,除此之外再向農村發(fā)放“高額補貼”。國家稅務總局原副局長許善達曾經指出:我國也應吸收和借鑒市場經濟發(fā)達國家的經驗,先將農民購買生產資料間接承擔的稅收返還給農民,實現(xiàn)農業(yè)“零稅率”,然后再逐步爭取“補貼”。只有農民得到購買生產生活資料的全額“稅收返還”,政府再給予農民真正意義上的“補貼”,才能夠更大程度地激活全國9億農民這“一大塊”的消費。
  但調控部門往往把刺激內需的著力點主要放在城鎮(zhèn)居民的消費需求上,忽視了農村居民的消費需求。日前有消息稱:一份正在緊急起草的旨在擴大居民收入、全面刺激國內消費的方案,主要涉及調高個稅免征額、大范圍提高社會工資、建立對低收入階層補貼的長效保障機制、提高住房貨幣補貼標準。既然是“全面刺激國內消費的方案”,我想中國9億農民這么“一大塊”的消費需求就應該得到足夠的重視,但是方案中只有“建立對低收入階層補貼的長效保障機制”這一條也許是農民“有份”的,其它幾條都與農民減負增收無關。
  因此,除了以“家電下鄉(xiāng)”的方式給予農民“補貼”之外,調控部門在制定刺激內需政策時,還應改變“重城市輕農村”的慣性思維,配套跟進更多的刺激農村需求的措施,譬如在農村社會保障、農民子女就學、農業(yè)生產補貼等方面再加大投入力度、多一些優(yōu)惠政策,使之與“家電下鄉(xiāng)”形成配套,相互促進,相得益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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