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團購商品房理應公開透明
    2008-12-24    馮海寧    來源:現(xiàn)代快報

    近期,上海浦東多個樓盤的房源被由政府主導的一級土地開發(fā)商團購用作動遷房及人才公寓。(12月23日《新聞晨報》)

    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給是政府的責任,團購商品房的資金也來源于財政。遺憾的是,團購已經(jīng)持續(xù)數(shù)日,而與團購相關的信息,比如面積、價格,卻并未及時發(fā)布。要不是相關研究機構監(jiān)測發(fā)現(xiàn)和媒體披露,大家還不知道團購之事,這顯然是有問題的。保障性住房作為民生工程,團購的資金也來源于納稅人,因此很有必要將團購商品房的過程置于陽光之下。
    眾所周知,現(xiàn)在不僅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過程越來越公開,而且保障性住房項目的開發(fā)商是誰、房屋供應對象是誰、項目具體位置在哪兒、何時入住、銷售價格(租賃價格)以及物業(yè)費是多少,都很透明。但發(fā)生在上海的政府團購行為卻很不透明,團購的商品房到底是作為廉租房、經(jīng)濟適用房還是經(jīng)濟租賃房?是面向中低收入群體供應還是面向特殊人群供應?大家一概不知。更重要的是,為什么團購的是開發(fā)商甲的房子,而不是開發(fā)商乙的房子?團購價格確定的依據(jù)是什么?如果相關信息不公開,人們就會質疑團購過程是否廉潔?團購價格是否合理?
    在我看來,政府團購理應通過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然而,既沒有看到公開招標的報道,也不見有關方面透露團購信息。有人說,政府購買商品房作為保障房,實際上是購買公共服務,但如果購買公共服務的過程不透明,就讓人有很大猜測空間,這反而不利于政府公共形象的樹立。
    政府理應做一個光明正大的“買房人”。不要因為不透明或透明度不夠,而使得團購過程存有隱憂。雖然說,保障性住房通過團購這樣的市場化運作,房源很容易解決,但效率問題解決了并不等于公平問題也解決了——保障性住房的分配需要公平,供給也同樣離不開公平和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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