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價改革需要兼顧民意
    2009-10-30    唐學鵬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近日,城市水價問題再次成為關注焦點,蘭州市宣布從11月起將居民生活用水每立米再次上調0.3元。今年可謂是“水價年”,廣州、南京、無錫、昆明、洛陽等近20多個城市實施“漲價”,北京、上海等也將醞釀新的提價。

  水價的提高作為一種杠桿調節(jié)方式是必須的。舉例來說,在1965年之前,中國無論是城市供應還是農地用水,都是無償?shù)。那時候全國農田對地表水的使用基本上采取“大水漫灌”的方式,而在1995年開始將供水商品化的時候,“漫灌”慢慢降低,當農業(yè)地表水在每噸1元附近的時候,“豐產水”變成“保命水”,對水的集約化使用習慣開始誕生了。
  以2000年為基點計算,無論是城市用水還是農業(yè)地表水都上漲至少超過10倍,稍大一點的城市基本上1立米水都在1.5元以上(包含階梯式水價的整體測算),污水費都在0.5元以上,有條件的地方都實施了階梯式計量水價(劃定一個基本用水量,超出部分的水價將越來越高,這需要一戶一表)。以35個大城市而論,價格機制已經使得居民年用水量收斂到46噸左右,大約比2000年節(jié)約30%以上。這是一個非常出色的表現(xiàn)。
  需要指出的是,以價格提升來壓縮需求是有限度的。一些水利方面的專家過度使用“1噸水漲價1元,那么人均生活定量用水下降19.52升”這一冷酷的回歸公式,其理由是隨著城市化和容積率的急劇上升,必須將居民的用水量壓縮到一個跟人口增長和調水成本相匹配的程度,同時他們還張揚著一個世界銀行所測算的“3%”原則,即水費占居民收入的3%是合理的,那么按照這個公式,以深圳為例,官方公布深圳居民年可支配收入是2.3萬元,水費應當是690元,而水價的最高承受程度應當是每噸15元,而現(xiàn)在深圳水價是每戶22立米內每噸2.8元(包含污水費),于是他們自然推斷出水價的漲價空間非常巨大。
  生套“3%原則”是不合理的,因為西方人居環(huán)境跟中國有很大不同,西方人用水包括頻繁的自助式洗車和家庭草坪的經常性灌溉,而大多數(shù)中國城市人的用水項目中是不包括這些的,正確的比較方式應當是將基本飲用水和個人衛(wèi)生用水等項目進行計算,那么這個比例也許不到1%。
  最令人擔憂的是,在經濟刺激背景下以社會工程的成本來測算未來水價空間。以水資源匱乏的北京為例,人均水資源大約是全國1/8(世界的1/30),它的水價的邊際確定部分幾乎全依靠社會工程,根據《21世紀初首都水資源可持續(xù)發(fā)展利用規(guī)劃》預測,2010年缺水達16.15億立米,填補這個缺口,“南水北調”是重要的期待,大約可以提供10億立米,于是社會工程水價是最重要的基準。但是“南水北調”的成本大約是6元/噸,比現(xiàn)在北京水價大約多20%,但專家測算這個價格不能有足夠壓縮需求力來達到最終彌補“新增供水”和“缺口”的差額,所以北京還需要將水價提高到8元附近。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么這個水價同居民剛性水需求量所產生的支出將占北京最低收入組的比例是多少?高房價已成普通民眾的心病負擔,又添一個水價?其實,金融危機帶來的經濟周期調整已經給予了中國城市化一個恰當?shù)恼{整節(jié)奏,我們更應該順應這個契機讓房地產和城市化順其自然。很多發(fā)展中國家歷史告訴我們,城市可以因繁榮和規(guī)模報酬遞增產生“集聚效應”,但也會因基本水資源供應能力不足,城市在某一個亢奮點被“撕裂”,一種慘淡的逆向運動會不可遏制地發(f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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