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的實名制火車票證明實名制有效
    2010-01-28    作者:張貴峰    來源:東方早報

    一張標有旅客真實姓名、真實身份證號的實名制火車票,如果是從非正規(guī)渠道購買的,很有可能是一張假票!近日,廣州鐵路公安局在偵查中發(fā)現(xiàn)有偽造的實名制火車票流入社會,并已立案追查。(《人民日報》1月26日)

  對于偽造實名制火車票的出現(xiàn),一些網(wǎng)友認為“證明實名制無效”、“無法防治黃!保鋵,從報道提供的信息來看,筆者以為,事情也許正相反——恰恰證明了實名制的有效性。
  首先,偽造實名制火車票的出現(xiàn),從反面見證了眼下實名制火車票被倒賣的難度。眾所周知,倒賣真火車票而不是徑直偽造假火車票,一直才是黃牛們的主要“業(yè)務(wù)”,也是廣大旅客抱怨的重點,F(xiàn)在,黃牛轉(zhuǎn)向偽造實名制火車票,顯然是實名制下真火車票難以倒賣的新特性發(fā)揮了作用。如果旅客不主動向票販子提供自己的身份證信息,黃牛們其實是很難再像以往那樣大批量從窗口拿票、囤積倒票的。
  再者,從造假的角度看,“標有旅客真實姓名、真實身份證號”的偽造實名制火車票的出現(xiàn),一定程度上也證明,火車票的造假成本提高了——如果票販子不能同時獲得旅客真實準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這種造假實際上也是很難實行的。而這種造假成本的提高,顯然有利于預(yù)防倒票,也符合實名制既有的設(shè)計初衷。
  當然,我們也應(yīng)當承認,實名制火車票,從其基本原理上看,原本就是一項以增加購票麻煩為手段,來預(yù)防不法倒票的制度——既增加倒票者倒票的麻煩,也增加我們自己購票的麻煩。其實質(zhì)不過是,“兩害相權(quán)取其輕”——為了促進購票的公平,我們不得不權(quán)且忍受這種麻煩。
  所以,面對尚處于試行、草創(chuàng)階段的實名制,在遇到各種新情況、新麻煩時,抱怨失望之情固然可以理解,但我們顯然也不宜求全責(zé)備,過早輕易地否認這一制度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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