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中小投資者再一次“被保護”
    2010-02-12    作者:張立棟    來源:經(jīng)濟參考報

    若干年前,聽一位哲人闡釋“自由”。哲人說,自由和選擇集有關(guān),選擇集越多,你的自由就越多。換句話說,能夠選擇“干什么”和選擇“不干什么”的時候,你就比只能選擇“不干什么”要自由一些。曬太陽的懶漢很自由,但自由不過一位分分鐘都在忙碌著的公司高管。
  股指期貨快要推出,當我細細閱讀了正式頒布的《投資者適當性規(guī)定》和《操作指引》后,前述那哲人有關(guān)自由的闡述就愈發(fā)顯得振聾發(fā)聵。
  適當性規(guī)定最終還是明確,考慮期貨交易的基本風險控制要求,維持申請開戶時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不低于人民幣50萬元。此外,硬性條件“10個交易日、20筆以上股指期貨仿真交易成交記錄”也再一次被確定,且明確規(guī)定了仿真交易累計10個交易日的時間要求。
  在閱讀并試圖填寫那張“股指期貨自然人投資者適當性綜合評估表(期貨公司模版)表格”的時候,我突然想到,面對這樣的表格和限制,恐怕90%以上的中小投資者是無緣去玩這個“中國資本市場金融創(chuàng)新品種”了。
  當然,管理層作出這樣適當性制度安排的初衷是為了保護小散戶。但是,這些隔離措施是真的保護了沒經(jīng)驗和沒錢的投資者嗎?表面上看的確如此,但如果這些投資者今后還在同一個市場里投資,那么這樣的所謂“保護”并沒有起到任何作用。因為相對手握新工具的大玩家們,中小投資者手頭的工具愈發(fā)少得可憐。
  大玩家們不但在期貨市場上有股指期貨的工具,在現(xiàn)貨市場上還有融資融券的便利。同樣不低的融資融券門檻又一次把普通小散戶隔離開來。資金實力雄厚而又具備豐富經(jīng)驗者,可以利用手中現(xiàn)貨和期貨頭寸進行得心應手的操作,比如他們可以融券拋出,同時做空股指,兩下得利,也可以融資買入同時做多期貨,玩法百變,而夠不到門檻的中小散戶們就更逃不開高位套牢而在低位看到機會卻無力買入的尷尬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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