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體報道稱,五大電力集團已經聯合上書相關部門,希望盡快調整電價。今年,電力企業(yè)連遭不幸。年初,電煤價格大幅度上漲和西南地區(qū)大旱帶來的水利發(fā)電不足,都給五大發(fā)電企業(yè)帶來壓力。 報道開篇即稱,“一直在為加價而努力的電企終于等到了絕佳機會。”這頗有些諷刺意味:讓千百萬人遭受生活困頓的天災,卻儼然成為電企強化議價主導權的良機。 電企要求漲價的理由是典型的市場供需關系邏輯,卻并不符合當下電企所處的現實。近幾年來煤炭領域雖然初步實現了價格的市場化,但每年召開的煤電價格談判都摻雜了政府干預的身影。因此煤礦建立在資源要素上的價格反饋并沒有確立,貢獻給電企的依然是“半計劃煤”。 同樣,電企與民眾之間是真正的消費供給關系嗎?由于當下電力企業(yè)處于市場壟斷地位,挾電力需求的剛性,擁有幾乎不容民眾討價還價的定價標準。換言之,在水、煤等下游資源供應價格發(fā)生變動尤其是出現下調時帶來的利潤增長,并沒有轉化為電價打折。 據媒體報道,2008年1月,廣東物價部門對廣東電網公司的成本監(jiān)審發(fā)現,2007年廣東電網的利潤高達142億,利潤空間太大。廣東欲曾借此提出電力價格改革,全面下調工業(yè)和居民的銷售電價。這可以作為一個實證例子。 因此,“水荒倒逼電價上調”的紙面邏輯是成立的,但它首先忽視了電力企業(yè)以往從水電中獲得的豐厚利潤,這幾乎也是壟斷性企業(yè)的一貫套路——絕不會用以往的巨額利潤來對沖暫時的利潤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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