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新政的作用需要時間來檢驗
    2010-04-22    作者:譚浩俊    來源:經濟參考報

    此輪房地產新政的速度之快、力度之大、范圍之廣,歷史罕見。很多人高呼,中央真的對高房價下狠手、動真格了。所以,社會各界對此輪調控也是充滿期待和希望。
  那么,應當如何看待此次中央對房地產市場的調控?此次調控能否達到預期的目標?筆者認為,這不僅需要用房價的變化來判斷,更需要用時間來檢驗。
  對房價上漲過快問題,中央態(tài)度明朗,控制高房價的決心也很大。不然,不會在經濟尚未完全復蘇的情況下出臺如此嚴厲的房地產新政?梢哉f,此次房地產新政,劍劍指向要害,刀刀砍向關鍵。
  現在的問題是,在中國,從來不缺準確的判斷和正確的政策,關鍵在于地方的執(zhí)行力和持續(xù)性。歷史的經驗告訴我們,再好的政策若得不到有效落實,也是白搭。
  需要關注的是,對此輪房地產新政,很多人仍然用老眼光看待問題,認為新政的目的就是打壓房價。只要房價出現下降,新政的作用就算是發(fā)揮了。
  事實上,問題并不這么簡單。中國房地產市場出現的問題,絕不僅僅是房價上漲過快。房價上漲只是表象,更深層次是地方政府在房價問題上的態(tài)度和認識。如果地方政府不能真正認識高房價的危害,不能從“土地財政”上走出來,即便在高壓政策下房價出現下降,也是暫時的,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中低收入階層的住房問題。
  從理性角度分析,對房價高低的判斷,既要考慮市場的供求關系,也要考慮群眾的承受能力。就我國目前的實際情況,如果只考慮市場機制的作用,會脫離現實、脫離群眾的實際購買能力。相反,若只參照群眾的購買能力,又可能影響市場機制的作用,走回到政府包辦一切的老路上去。這就要求我們,在住房問題上必須把市場機制與政府作為有機結合起來。很顯然,前些年出現的房價上漲過快,與政府缺位不無關系。
  從此輪新政的設計來看,毫無疑問,政府將成為未來一段時期房地產市場的主角之一。而這個主角,顯然不是再把房地產作為GDP的制造工廠,而是高房價的調控工具。這就產生一個疑問:地方政府能夠拋棄對房地產的依賴嗎?如果不能,新政極有可能帶給老百姓一場空歡喜。
  令人欣喜的是,重慶市近日推出的一系列舉措,讓我們依稀看到了新政的新意。據報道,重慶市按照“低端有保障、中端有市場、高端有約束”的住房制度體系要求,明確提出了將在三年時間內完成2000萬平方米的公共租賃房建設任務,讓有高達30%的低收入群體由政府提供的公租房予以保障。同時,對60%的中等收入家庭,則提出了6.5年的收入就能購買中小套型、中低價位商品住房的目標。只有10%高收入人群的住房,完全由市場調節(jié)。
  如果這樣的組合目標能夠如期實現,無疑可以有效解決目前存在的買房難、買房貴問題,有效化解圍繞住房的很多矛盾。此舉要想達到預期目標,必將對“土地財政”產生嚴重沖擊。
  有關方面提供的數據顯示,去年全國土地收入1.6萬億元,而地方融資總量已高達7.2萬億元。按照6%的利率計算,地方政府今年需要支付5280億元的利息,土地獲得的近1/3資金都將用于支付利息。而在一些地方,土地獲得的收益,可能連支付利息也不夠。這就意味著,地方政府要想化解債務風險,按照目前地方財政的實力,惟一的通道只有“土地財政”。那么,新政會不會在地方出現“腸梗阻”呢
  所以,新政雖然十分嚴厲,且完全符合目前的實際。但是,到底能發(fā)揮怎樣的作用,能在多大范圍、多長時間內發(fā)揮作用,能不能從根本上解決中低收入者的住房問題,不僅要看房價能不能降下來,更要看滿足中低收入階層需要的普通商品房、公租房能不能建上去。如果短板解決了,即便高房價仍然維持,或者房價繼續(xù)上漲,也不會引起社會的不穩(wěn)定,房價問題也不會成為社會的難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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