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難道容不下安靜的書桌
    2010-05-06    作者:郝洪    來源:京華時報
    5月2日,因道路拓寬,河南鄭州四中遭遇強拆,學校大門、傳達室與配電房被拆時,一些學生的高考資料、匯款單及藝術(shù)類考生成績通知書等被埋。
  鄭州四中的學生們已經(jīng)出離憤怒。媒體刊登的照片上,悲憤的學生爬上挖掘機,試圖阻止它的前進,這場景像極了《阿凡達》中的鏡頭,所不同的是,后者僅僅是幻象,前者卻是活生生的現(xiàn)實。
  現(xiàn)實比幻象殘酷,因為它無可復原,甚至無法救贖。校門被強拆,留下狼藉一片,留給學生的是無法解答的追問——對面的高檔小區(qū)為什么不拆?為什么不能等到高考結(jié)束再拆?
  任何強拆背后都有一筆復雜的經(jīng)濟賬,更有一套貌似合法的理論,鄭州四中被強拆也不例外。且不論這經(jīng)濟賬中的是是非非,這突襲式的強拆背后所秉持的理論讓人心驚。拆遷辦主任如是解釋挖掘機突進校園的行動:“任何單位和個人都要無條件服從國家的公益事業(yè)……市教委都拆遷了,四中為什么不能拆遷?”
  以“國家利益”來統(tǒng)帥“個人利益”,以所謂“政府表率”來規(guī)范公民個體行為,這幾乎已成為強拆事件的鐵律。在這個鐵律之下,公民的利益訴求成了“漫天要價”,成了“與政府對抗”。于是,圍墻擋不住強拆,生命抗不住強拆。
  何為社會公共利益,這恐怕不是幾個拆遷官員可以定論的。社會公共利益是公眾個體利益與整體利益的統(tǒng)一,是社會現(xiàn)實利益和長遠利益的協(xié)調(diào)平衡,將學生排除在教育這一社會公共利益之外,即是排除了社會公共利益的主體,沒有了公共利益主體,何來公共利益之說?
  溫總理曾經(jīng)說過,民生有四句話:教育是民生之基,健康是民生之本,分配是民生之源,保障是民生之安?梢娊逃敲裆,在公共利益中是排在第一位的,是不可動搖的。即便如鄭州拆遷官員所說,鄭州四中門前的道路拓寬符合公共利益需要,但在教育這一公共利益面前,它還是不能充大。
  遺憾的是,鄭州四中拆遷事件中,挖掘機撕裂了校園的平靜。強拆,難道已容不下一張安靜的書桌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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