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生人口可落戶彰顯人性光芒
    2010-06-11    作者:惠銘生    來源:東方早報

    今年我國將開展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在中國之聲《央廣新聞》的訪談中,社科院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研究員張翼透露,“為了做好普查工作,使那些群眾,尤其超生的、計劃外生育的群眾消除顧慮,公安部門專門發(fā)了一個文件,文件的名字叫第六次人口普查戶口整頓工作方案。這個方案里頭公安部明確規(guī)定,對不符合計劃生育政策的出生人口要及時地登記落戶”。這個規(guī)定彰顯了人性光芒。
  誠然,計劃生育是我國的基本國策,但仍有不少家庭違反政策,想方設法逃避計生部門的監(jiān)督和檢查,非法生育出計劃外的超生兒童。這些孩子的出生是以“非法”的名義,可就算有錯,錯也不在他們,而在其父母。他們一旦降生于這世界,他們就是活生生的生命。人生來就是平等的,這是被文明社會尊重并接受的“天律”。社會理應賦予每個人憲法所能賦予的所有權利與尊嚴,其中包括落戶、成為合法公民等等。
  當然,給計劃外生育者落戶,可能在某種程度上慫恿和“教化”一些家庭超生,但這都不足以成為不給超生兒童落戶的理由。以往,為了懲罰超生家庭,警戒欲超生家庭,國家采取的政策是:不給超生兒童落戶。但這一政策雖然在精神上懲戒了超生家庭,但也傷及了超生兒童這個無辜的群體。他們一生下來,就處在黑暗和孤獨的生存狀態(tài),他們是沒有戶口的“黑戶”,他們不能正常上學、升學,不能參軍,不能光明正大地工作、結婚……父母之“錯”,幾乎讓他們背負一生的重擔和恥辱,這對他們是不公平的,也是缺乏人性的。
  在以往,超生兒童落戶口,各地執(zhí)行的政策一般是先交納“社會撫養(yǎng)費”,或是交納一定數(shù)額的罰款。這樣的規(guī)定等于人為造就了超生兒童的“生來不平等”——有錢的,給有關部門甩上幾疊鈔票,“非法兒童”就變成“合法兒童”;而無錢的,其超生的兒童似乎注定成為永遠的“黑戶”。家庭的錢多錢少決定超生孩子的法律身份,這顯然是不公平的。
  戶口,是一個人的身份證明,也是其在學習、生活和工作上的“通行證”!叭巳擞衅渖矸荨睉恰吧鐣恕弊钇鸫a的生存、生活權利。超生兒童的權利不能成為社會向潛在的違法行為施壓的手段,更不能成為一種“質押”的工具。
  計劃外生育者也可落戶,不僅彰顯人性光芒,而且也有利于人口普查“撈實底”,得出真實數(sh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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